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索引号
58483429-4/2024011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1-15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

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解读范围。出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本部门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股室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股室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区委、区政府办审查。  

第四条 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部门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五条 建立解读队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六条 健全解读机制。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隆阳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第七条 本制度由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