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第四季度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8-1-/2021-01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1-25
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第四季度网站与
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报告
隆阳区统计局
(2021年1月25日)
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对第四季度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门户网站自检自查情况
2020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组织机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5个大类,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等16个小项的各类信息43条。现将2020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要求,成立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专门安排办公室、普查和统计信息化管理股3名干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根据需要安排专门经费保障相关工作运转。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严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责任。对外公开发布的统计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信息公开发布由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副局长严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报局长审核把关后方能由办公室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公开发布。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应该予以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公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成全区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的目标任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各种平台履行好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二、政务新媒体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隆阳区统计局的政务新媒体——“隆阳统计”微信公众号。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隆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整改区政府办公室监测发现的问题,按照两周一更新的要求及时更新有关内容,截至目前,“隆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700多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有待加强。“隆阳统计”微信公众号仍然存在发布更新不及时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已督促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每两周一更新的要求。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把关工作仍有待加强。公开发布的信息仍然在软件检测中发现有错别字或错误表述或被上级政府办公(厅)室发现有错误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已安排专人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检索审核把关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及文字格式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