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58736667-6-/2022-1008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2〕42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29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办发〔202239号),做好隆阳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做到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构建形成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清单实施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前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及时动态调整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机构改革等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调整,包括改变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程序报审后进行动态调整。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各级各部门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本级清单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  

(三)加强清单有序衔接。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威准确。  

(四)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单公布实施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依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同步在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并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内容一致。今后,级清单和实施规范的调整情况,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五)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对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的,要通过停止实施、自行纠正等方式予以处理。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对国务院部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各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对取消或许可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协同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事指南编制、事项动态调整等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问题,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地见效  

(二)强化监督问责。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解读各级部门要宣传解读于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实施、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件: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解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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