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拟废止的2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 索引号
- 58736667-6-/2021-0728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28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拟废止的2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要求,以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照相关要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对《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1〕89号)《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隆政办发〔2014〕39号)文件进行清理,经单位内部调研、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对上述两份文件提出拟废止意见,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0875-2237709,联系人:樊丽红
2.电子邮件:lyzhengwuzhongxin@163.com
3.信函: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邮编:678000,同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4.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
附件:1.拟废止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1〕89号)
3. 《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隆政办发〔2014〕39号)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