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 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
- 索引号
- 58736667-6/202311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09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
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保政发〔2023〕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隆政发〔2023〕11号)要求,经“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现决定将部分区级行政职权赋予各乡镇(街道)行使,并公布《隆阳区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隆阳区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落实落地,推动治理重心下沉。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工作衔接和落实,为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提供保障。各乡镇(街道)要依法履职,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推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
二、严格程序,精准编制清单
区级权责清单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隆阳区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依法补齐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等权责清单要素,精准编制并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区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各乡镇(街道)承担。
三、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各部门要结合赋权事项,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内容,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有关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审批服务和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要加强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规范行使各类行政职权。
四、加强监督,强化动态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定事项、赋权事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根据省级目录调整情况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增减所选取赋权事项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改废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尚未完成动态调整前,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
附件:《隆阳区各乡镇(街道)职权目录(2023年版)》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