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索引号
- 01525698-1-/2020-011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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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10
隆阳区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隆阳区统计局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发挥好编外聘用人员在推进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和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编外聘用人员为隆阳区统计局为适应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应对统计调查和统计管理日趋复杂繁重任务形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和公开招聘或招考的方式,主要从近年来省内外高校毕业的大学生中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西部志愿者和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形成相互补充的良性用人机制。
二、聘用有关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须满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的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参加过失业保险(含视同)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参加过失业保险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参加过失业保险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财政补助和单位补助两部分组成,享受财政补助的时间为3年,单位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单位决定正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受聘人员聘用期限超3年的,双方有续聘(受聘)意向的,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转为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其个人原由财政承担的补助部分由单位承担。
(二)西部志愿者聘用。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向团区委申请西部志愿者使用需求计划,西部志愿者一般服务期为2年,最高不超3年。个人待遇按照团区委印发的西部志愿者聘用相关文件执行。
(三)合同制人员聘用。单位通过相关程序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决定正式聘用即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单位承担其工资和应缴纳的保险部分,具体标准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四)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满足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原则要求保山市户籍,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
(五)编外聘用人员的要求。编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待遇按确定的试用期标准执行),试用期通过一经聘用即为单位干部职工一员,日常管理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一致。编外聘用人员要有集体意识、荣誉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要统一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工作中不可以编外人员自居,更不能不落实或少落实承担的工作任务。统计部门是政治机关、政府综合部门,承担重要的统计业务和中心工作,编外聘用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注重加强自身能力素质提高,支持编外聘用人员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中做到遵规守纪,做好分内事,让能力素质与承担的工作岗位职责相匹配。
(六)相关事项。本着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根据聘用时间、当地工资水平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正常适度增长机制。编外聘用人员(单位)需终止合同或聘用协议,离开工作岗位的,须提前3个月向单位报告(告知聘用人员)。要关心关爱编外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要纳入单位职工工会成员,力所能及为编外聘用人员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让编外聘用人员安心履职,持续发挥作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好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笔试(面试)、确立聘用关系等工作,做好沟通对接,多方掌握人力资源信息,重视人才推荐,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统计调查和统计管理,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考核工作
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参照《隆阳区统计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办法(试行)》执行,全面考核了解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其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需在局党组会议进行通报,确定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使用和工资待遇正常适度增长的主要依据。
四、一票否决事项
编外聘用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为符合不再续聘条件的,单位将不再续聘:
(一)严重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失密事件的。
(二)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党风廉政建设出问题的。
(五)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经局党组研究认为严重违反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
(六)经培训或跟班学习后工作明显不能胜任的。
(七)不适宜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0年起开始执行,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适时组织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本办法的修改以及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笔试(面试)、确立聘用关系等具体事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党组决议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