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脱贫攻坚挂村包户后续帮扶工作方案》和《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8-1-/2020-04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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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29
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脱贫攻坚挂村包户后续帮扶工作方案》和《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队:
现将《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脱贫攻坚挂村包户后续帮扶工作方案》和《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统计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统计局2020年脱贫攻坚挂村包户
后续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隆阳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隆开组〔2020〕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履行挂村包户帮扶工作责任,在决战决胜之年确保区统计局承担的脱贫攻坚挂村包户任务圆满完成,现制定2020年后续帮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相关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行动,集中力量抓问题整改,抓短板弱项补齐、抓未脱贫人口达标,抓监测户、边缘户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抓脱贫作战任务和后续帮扶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抓脱贫摘帽到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做好省脱贫摘帽第三方评估迎检准备。坚定信心、咬定目标、一鼓作气,接续奋战,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情况
隆阳区统计局挂钩贫困村为辛街乡阿今村,现25名在职干部职工共挂包阿今村中寨自然村1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未脱贫户3户)。
三、主要帮扶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分析
1.充实调整人员。根据人员变动,对隆阳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责任和分工,签订挂钩帮扶责任状,确保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有推进。
2.定期研究分析。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结合挂钩村、挂钩户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挂村包户帮扶工作方案、阶段性帮扶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每月召开1次干部职工会议,对当月挂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政策知识学习,打牢脱贫思想基础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隆阳区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隆阳区脱贫攻坚政策明白书》等读本学习材料。组织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组织开展的脱贫攻坚培训班,组织挂联干部开展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努力学深学透、准确把握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好武装头脑,做到学用结合,为打赢脱贫攻坚打牢思想基础。
(三)制定方案措施,明确目标方向
根据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3户未脱贫户脱贫帮扶方案和已脱贫户后续帮扶方案。根据(隆开组〔2019〕90号)文件精神,制定《隆阳区统计局挂钩贫困村脱贫退出后续帮扶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围绕18项重点内容明确对挂钩贫困村的后续帮扶措施,确保11月底前达标。制定《隆阳区统计局迎接贫困县退出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做好评估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安排部署,制定《隆阳区统计局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工作方案》,结合“三挂四包”责任,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有针对性的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进行挂牌作战,明确科级实职领导干部至少帮扶1户未脱贫户,开展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确保5月底前未脱贫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好国家抽检和脱贫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底前,全面巩固提升,确保脱贫攻坚成效和成色,12月底前,实现脱贫摘帽与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
(四)开展入户走访,落实挂联责任
按照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挂包干部入户工作清单》,每月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群众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做好明白卡宣传解释工作,与帮扶群众一起熟悉明白卡上内容,让群众知悉、熟悉、认可明白卡上内容。举一反三,紧盯各级巡视、督查、检查、督导、考核反馈和自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帮助挂钩村彻底解决易地搬迁、危房住人、群众收入、务工就业、控辍保学、季节性缺水、数据质量、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立行立改、即行即改,确保问题清零,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挂钩村开展国办系统与贫困户实际情况的信息数据比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协助挂钩村解决因毒致贫问题。
(五)加强经费投入,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根据挂钩贫困村贫困户、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所在村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后续脱贫巩固提升发展的需要,适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给予经费支持相关事宜。
(六)帮助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帮助与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协调,积极支持阿今发展水产养殖和休闲农业,做好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金邦养殖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社运行效益,确保入股合作社的贫困户每年都有稳定的分红收入。加强与人社部门及乡扶贫办协调,加强对贫困户就业务工政策信息的宣传,联系协调在乡内村内开展就业培训。加大扶持政策的宣传,不断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支持种养大户发展大棚蔬菜、烤烟等特色产业,发展猪牛羊等养殖业,帮助支持培养致富带头人。
(七)与挂钩村开展结对共建,走实群众路线
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宣传,深入挂钩村开展支农惠农、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和宣讲,以及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三讲三评”活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确保阿今村脱贫攻坚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与挂钩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到挂钩联系点上一次党课,支部每年至少到挂钩村共同开展一次“党员日”活动。加大脱贫攻坚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壮大党员带头致富人队伍,加强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把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营造“争贫可耻 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召开民情恳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配合挂钩村加强疏导教育,化解农村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积极为受灾群众捐款,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八)加强扶贫帮扶资金监管
涉及扶贫帮扶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照资金使用要求拨付使用,加强对挂联村的帮扶资金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合规,决不让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现象出现在本单位。
(九)认真收集整理扶贫档案痕迹资料
按照区挂联办的工作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档案痕迹资料,按时上报阶段性扶贫工作总结和工作报表,积极撰写简报信息宣传好本单位挂联工作的好经验做法,为年终扶贫工作考核做准备。按照区档案局的归档标准,做好2017年以来扶贫挂联年度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迎接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和国家抽查做好资料档案方面的抽查检查准备。
(十)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
在挂钩工作中,严格遵守脱贫工作相关工作纪律,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坚决不允许出现临阵撂挑子的现象。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做到轻车简从,识真贫、真扶贫、扶真贫,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户负担,自觉维护单位和个人形象。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今年的第一政治任务,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坚决克服厌战厌烦的情绪,坚决摒弃盲目乐观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比党性、比担当、比作为,用铁的纪律确保按时打赢、全面交账。把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优良作风坚持好,始之成为党员、干部奋进新时代的不竭动力。
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挥统计职能监督作用”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好2020年隆阳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区政府有关法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隆阳区统计局普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依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1-12月份)
切实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0年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让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统计红线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环境,预计今年将组织有关领导和干部到区委党校开展一次以上授课。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1-12月份)
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7-10月份)
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隆阳区统计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四上企业”总量的5%,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巨大强大震慑,加快建设“不想假、不敢假、不能假”的统计生态。
(四)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9-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检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各股室要结合各自专业开展日常工作,切实抓好普法学法用法懂法信法工作,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我区实际,切实制定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沟通,积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加强和政府普法领导小组和上级统计法治机构联系汇报,互相支持,形成声势,保持联动。积极争取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全区法治宣传活动中。
附件: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清单
隆阳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清单
序号
| 活动内容
| 活动要求
| 完成时限
|
1
| 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 切实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0年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让各级领导干部增强统计红线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环境,预计今年将组织有关领导和干部到区委党校开展一次以上授课。
| 1-3月
|
2
| 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
| 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 4-6月
|
3
|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 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隆阳区统计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四上企业”总量的5%,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巨大强大震慑,加快建设“不想假、不敢假、不能假”的统计生态。
| 7-10月
|
4
| 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检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 9-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