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 索引号
- 01525698-1-/2018-030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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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3-09
隆阳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统计局内设10个股级机构。下设事业单位1个。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局、上级统计调查队和区委、区人民政府规定及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行业)的统计调查;对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批零住餐、劳动工资、基本单位、文化产业、服务业、社会、科技、人口、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组织实施国家生猪生产大县、全国产粮大县、城乡住户、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劳动力调查、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农民工监测、贫困监测、退耕还林监测等;收集整理、提供各项统计调查数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八)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
(九)配合上级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股室职能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全局行政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传递和反馈以及文秘工作,草拟有关政策和行政工作文件;负责文件收发、传阅、清退工作;完成本局文书、统计资料的立卷、归档、装订工作;提供统计历史档案资料;负责档案管理和档案达标升级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党风廉政纪检监察、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挂钩扶贫、新农村建设等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综合核算统计股
负责对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和发布全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卡片、《隆阳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等综合统计资料;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执行国家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关核算制度;负责省情数据库收集、县域经济监测、小康监测、城市基本情况统计、县域经济年报等工作任务;负责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评价考核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收集等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对外提供统计服务。
(三)工业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辖区内工业、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调查,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负责工业、能源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配合工业主管部门做好工业目标任务考核。
(四)投资建筑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进展情况通报;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做好投资考核。
(五)商贸服务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辖区内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负责非公经济统计调查;组织实施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文化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等统计数据;完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的抽样调查、临时调查和普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商贸主管部门做好商贸工作考核。
(六)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股
组织实施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民政、司法、档案、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科技统计等统计调查;指导有关部门的社会事业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辖区内工资、就业等统计调查,完成辖区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就业政策和分析依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七)统计执法大队
起草有关地方性统计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统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协调和管理部门统计调查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承办本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核和上报;负责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上岗资格培训、考试和代省发证工作。
(八)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
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定期和不定期农业农村统计任务;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负责建制镇、村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提供农村全面的统计资料,撰写农村经济分析资料,为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依据;整理、编印农业农村统计历史资料,指导各乡镇(街道)编制统计历史台账;组织实施乡镇联网直报等乡、村统计改革,加强乡村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乡镇(街道)、村和涉农部门统计人员培训,指导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承担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及上报等国家统计标准工作;配合相关涉农主管部门做好“三农”工作考核。
(九)统计信息化管理股
组织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隆阳区统计信息网站;维护链接各乡镇(街道)的统计信息专用网络;负责全区专业统计数据处理平台的维护和管理;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区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组织指导统计系统的计算机技术培训。
(十)普查中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定期开展的人口、经济等各项国情国力普查;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普查工作;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普查资料,发布全区区情区力普查资料;对全区的人口、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调控咨询建议;对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定期维护更新;牵头组织好各专业培规申报入库工作。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
隆阳区地方统计调查队(加挂牌子)为隆阳区统计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队长1名,副科级,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兼任),股级领导职数1名(副队长1名,正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