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8-1-03_F/2017-091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3-24
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
现将《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统计局
2017年2月22日
隆阳区统计局2017年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仅仅围绕区委五届二次全会和第五届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的目标,以服务隆阳跨越发展为核心,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着力夯实统计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努力为隆阳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特制订2017年本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统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抓好全区县域经济监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及各项重点调查和常规统计工作任务,在提升统计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服务、强化统计干部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隆阳跨越发展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加强县域经济监测,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1.围绕全区稳增长及跨越发展目标任务,紧盯“五网”建设、六大产业、城镇建设、园区建设、规上限上企业培育、扶贫攻坚、小康目标以及“三新”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要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做好统计监测。按月按季做好GDP、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服务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监测,力求测算更精,分析更准,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好经济运行旬报、固定资产投资按月调度以及月度、季度部门联席及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制度,认真撰写统计分析和重要统计信息,做到主要指标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政府,及时反映运行中存在问题,提供好对策建议,为解决应对提供好统计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开展十项重点工作专项评价通报收集整理好阶段性指标数据完成情况,提供好统计数据支撑。加强工作创新,掌握科学方法,强化沟通协调,主动为投资入库,企业升规、上限提供好统计服务。
2.认真研究《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围绕在全省一类县中经济综合排名靠前的目标,加强对考核指标体系中县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3大类15项指标的统计上报,加强横向比较,密切关注位次排序,加强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互联共享,及时通报各项指标运行情况,配合提供好对策建议,主动为考核目标实现提供好服务。
3.联合各专业、各部门做好基础数据收集,适时编印发布年度《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和月度《隆阳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力争内容不断充实,质量不断提高。
4.牵头编辑出版《隆阳“十二五”成就》一书(计划年内出版发行),以图文并茂形式,客观、真实反映隆阳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方便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二)落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1.组织全区2793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使用手持数据采集终端设备(PDA),对19.5万户普查对象逐户即时访问登记,即时审核即时上报数据。
2.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两个农场的工作督促指导。收集入户登记过程中遇到的业务技术问题并加以指导,做好关键指标(耕地、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的对比分析、审核衔接工作,确保普查正式登记和数据审核上传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
3.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并落实好数据汇总、资料评估分析发布等工作。
(三)认真开展好重点调查、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任务
1.落实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生猪调出大县、产粮大县等重点调查工作任务,为城乡“两个收入”监测以及生猪调出大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争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2.落实好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落实好工业、能源、农业、投资、经贸、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环境等常规专业报表任务。高质量完成贫困监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劳动力调查、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等40个调查点252户调查户的调查工作任务。围绕“两个规划”目标,认真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妇女儿童“两纲”统计监测,落实好妇女儿童各项工作任务。
(四)落实好各项统计改革工作任务
1.积极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制度改革,做好与市级在GDP总量、结构和速度上的衔接。
2.推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严格执行新投资统计制度,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报表、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联网直报及5000万元以下投资非联网直报工作,切实做好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审核管理。
3.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试点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探索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好基础数据资料,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提供好数据依据。
4.借鉴我省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利用政府购买统计调查服务的方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五)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抓实统计法治,净化统计行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继续深化“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不断规范统计行为,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2.主动对接,积极争取,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做好机构、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的落实,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3.利用会议、培训和走访调研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对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加强对统计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上报程序的规范化管理。
4.支持统计干部外出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扩充知识,开拓眼界,不断提升新常态下统计干部业务素养和水平。
5.利用开展“五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契机,加强与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获取各类单位登记和变动信息,推进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加快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
(六)落实好全区重点及中心工作任务
1.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统计部门职能职责,积极为全区部门创先争优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目标推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全面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工作任务落实提供统计服务。
2.积极配合全区开展重大项目督查,安排领导或专业人员参加年度重点项目督查检查,促前期工作、促开工,及时为项目建库入库提供统计服务指导。
3.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认真开展棚改工作,动员干部职工贴近群众做好思想动员,宣传好货币安置好政策,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促协议、促拨款、促搬迁、促拆除,完成号红花岔河及红庙两个片区的征拆工作。
4.积极支持保山中心城区创卫。坚持每周五网格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好门前“四包”,巩固无烟单位建设,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完善收集整理好创卫档案资料,保持网格区和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抓好存在问题整改,以整改实际成效迎接国家二次暗访。
5.积极配合全区开展拆临拆违,支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积极配合全区开展非法圈建墓地整治。
6.完成好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开展好对部门的综合评议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区人大常委会。
7.配合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及街道增设工作。加强向上汇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划清属地责任,做好工作交接,为各项普查、调查和常规统计工作任务落实提供服务。
8.组织开展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定期深入挂钩联系村—瓦窑镇大平坦自然村开展回访调研、开展节日慰问、跟踪脱贫进度。积极为挂联村协调争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努力帮助贫困村早日脱贫,与全国全省一道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
(七)落实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好党员培养和党组织关系转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取得的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严肃党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费日”等制度。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党报党刊订阅、党务台账建立等工作。不断丰富支部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建工作实际成效促进统计各项工作开展。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作风建设不放松。坚持班子会、党员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每周例会等学习制度,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践行“四种形态”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严格执行“两个严禁”,加强自检自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严防“四风”反弹,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助推统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为统计服务全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