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重点产业统计监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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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03_F/2017-063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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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6-30

关于印发《隆阳区统计局重点产业统计监测 实施方案》的通知

股、室、队、中心

经局班子研究并报请局党组同意,现将《隆阳区统计局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隆阳区统计局

                             2017年6月26日

隆阳区统计局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保山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发〔2016〕15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6〕40号)以及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隆阳区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的通知》(隆办发〔2016〕133号)文件精神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及时、准确、全面反映隆阳区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实施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的重要意义 
   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是隆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将经济增长方式由投资拉动为主转为产业支撑拉动为主的主动选择,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隆阳区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明确要求“统计部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可统计、可考核’的原则,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认真执行重点产业分类统计,明确界定各重点产业的统计范围和口径,创新统计工作方式,全面做好重点产业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客观真实反映重点产业发展现状和动态的统计数据。建立实施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是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迫切要求,是统计部门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开展统计创新实践、服务提质增效的重要任务,区委、政府督察室将定期开展督察工作。为此,统计局相关股室和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有关要求上来,高起点、高质量科学设计统计监测制度,严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统计监测工作。 
  二、明确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的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依法统计、统计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建立既符合国家制度方法要求、又体现重点产业发展特色的统计监测体系,形成统计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和行业配合的工作机制。 
    主要任务:围绕云南省确定的“信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简称八大重点产业)和保山市确定的“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现代物流、旅游文化”(简称六大重点产业),界定范围、摸清底数、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统计监测。 
  三、加强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的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成立区统计局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甫润菊 

副组长:艾国军  沈红梅  晚金寿  

成 员:综合股(刘素珍、陈旭)、工业能源股(王银丽、崔伟)、投资建筑业股(赛坤、张洪美、李映华)、贸易服务业股(谢娟、穆云娇、黄丽娟)、农业股(杨建永 王春花)

协调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推进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的实施,解决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工作重大问题等。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并设十个专项监测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专项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股室干部组成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信息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艾国军 
    牵头股室:贸易服务业股 
    配合股室:工业能源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

  (二)“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艾国军

牵头股室:贸易服务业股 

配合股室:工业能源股、农业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三)“新材料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沈红梅 
    牵头股室:工业能源股 
    配合股室:贸易服务业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沈红梅 
    牵头股室:工业能源股 
    配合股室: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五)“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沈红梅 

    牵头股室:工业能源股 
    配合股室: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六)“旅游文化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艾国军 
     牵头股室:贸易服务业股 

配合股室:工业能源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七)“现代物流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艾国军 
     牵头股室:贸易服务业股 

    配合股室:工业能源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晚金寿 
     牵头股室:农业股 
     配合股室:工业能源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九)“农特产品加工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沈红梅 
     牵头股室:工业能源股 
     配合股室:农业股、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十)“轻纺产业”统计专项监测组

    分管领导:沈红梅 
     牵头股室:工业能源股 
     配合股室:综合股、投资建筑业股 

    办公室(综合股)职责:联系对接上级和区级重点产业相关工作,负责重点产业统计工作的总体布署、组织协调工作,汇总各专项监测组分产业数据,组织开展统计综合核算、评估、分析和数据发布等对外服务工作。

各专项监测组(牵头股室)职责:联系对接专项监测涉及的上级和区直有关部门,共同界定重点产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业态分布;建立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测算重点产业监测指标数据;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调查;组织开展统计监测、数据收集、核算、评估、分析等工作。投资建筑业股除配合各专项组工作外,重点监测各重点产业投资情况。
  四、认真落实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职责分工 
    各专项监测组分管领导是建立开展相关统计监测制度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组织牵头股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分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并协调区级产业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监测工作。各牵头股室是实施分产业统计监测制度的责任主体,要确保按方案要求开展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和汇总数据,并开展分析评估。各配合股室按照分管领导和牵头股室的要求,全面落实涉及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专项监测组及相关股室要围绕建立实施重点产业统计监测,切实加强与上级及区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对省上的“八大重点产业”,按省级下发的监测制度执行。对保山市的“六大重点产业”,省级已有的“信息、新材料、现代物流、旅游文化”四大产业参照省级监测制度执行。省级没有的农特产品加工、轻纺” 两大产业,工业能源股积极与市级和牵头实施部门沟通,参照省级“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确定两大产业的内涵范围、统计标准、监测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好统计监测工作。

    (三)加强工作任务落实 
    1.按照“可统计、可考核” 的工作原则,工业能源股7月底前探索制定出“农特产品加工、轻纺” 两大产业统计监测制度或方案

 2.各专项监测组自定工作进度安排并抓紧实施,8月底前将各产业全口径2016年度监测数据和2017年上半年网报企业分产业监测数据提交综合股。综合股汇总后提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部门联席会分析评估全区数据,形成2016年基数和2017年上半年网报企业分产业完成情况,开展统计分析。2017年以及后续监测工作按要求延续开展。

3.按照“有痕迹、有记录,可核查”的工作要求,各专项监测组要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网报企业主要指标分列资料台账、其他部门或行业核算基础数据资料台账、收集归档原始资料等,以备考核检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