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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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30/2016-1231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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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31
隆办发〔2015〕90 号
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阳区精准扶贫工作
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
体,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
《隆阳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11 月16 日
— 2 —
隆阳区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
政绩观,促进贫困乡镇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减贫脱贫步伐。根据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的
通知》(云办通〔2015〕39 号)、《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隆发
〔2015〕21 号)精神,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如期与全国、全省、全市同
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增强全区广大干部做好扶
贫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扶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考核原则
(一)立足实际。对乡镇(街道)、帮扶单位、帮扶企业在乡
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扶贫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实绩进行考核,
充分体现贫困乡镇发展的特殊性和主体功能定位。
(二)突出重点。以贫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突出加
快发展、科学发展要求,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出路,把尽
— 3 —
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注重考核转变发展方式、解决制
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等内容,通过考核明确和落实发展责任。
(三)激励促进。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奖励,以促进贫困
乡镇、贫困村加快减贫脱贫步伐。
(四)科学实用。考核指标设置、考评过程及考核结果运用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指标体系简明扼要、便于操作,以乡镇
(街道)扶贫开发共性指标为考核主要内容,增强考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实效性。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区16 个乡镇(街道)、区直帮扶单位、帮扶企业。
四、考核内容
(一)乡镇考核内容
1.扶贫成效
着重考核通过精准扶贫、扶贫资金整合使用、扶贫项目实施、
扶贫产业发展,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带动贫困群
众持续稳定增收的情况。
2.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1)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贫困乡镇立足资源
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特色文章。
(2)按照隆阳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和精准扶贫工
作要求,制定到村到户发展规划,落实帮扶政策措施,实施基础
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培育、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异地搬迁新村
— 4 —
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整乡整村整体推进、人口较少
民族整族帮扶、生态建设等八大工程,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
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
(3)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力度,重点考核贫困乡镇经济
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情况。
3.组织管理和组织保障
(1)强化任期扶贫目标任务落实,贫困乡镇要树立跨越发展、
科学发展的导向,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
务,编制实施好“十三五”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把水、电、
路、能源、住房、信息、素质提高、产业发展作为核心任务,倒
逼资金、项目、责任“三落实”,确保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目标逐
年落实到位。
(2)建立与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级财政扶贫投入机
制。在区级及区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各乡镇(街
道)财政也要配套投入,集中用于扶贫开发,重点投向贫困村、
组和贫困群体。对特殊贫困、深度贫困等问题,要集中力量和资
金限期予以解决。
(3)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以扶贫资金为“粘合剂”,按
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落实
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扶贫开
— 5 —
发,探索实施精准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
(4)实行精准扶贫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平台,
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实现扶贫对象年度进
退动态管理。
4.党的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各
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
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开发工
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贫困乡、村党政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确保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安全,确保群
众的补助补贴落到实处。加强区乡村组户五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
力度,将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受益对象等情况全面公开,接受
群众监督。
(2)落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统筹推
进贫困乡镇、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铺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构建区、乡、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体系,加大村民小组活动场所
建设力度。选好管好用好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
村官队伍,保证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全覆盖。在实施扶贫开发与
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项目的乡镇,探索向有必要的村民小组
党支部选派第一书记,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 6 —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禁
建设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坚决杜绝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修建
大广场、大马路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标准,严
禁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5.组织保障
(1)加强扶贫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齐乡镇扶贫专干,
确保扶贫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队伍稳定,未经区扶贫办同意,
不得随意更换扶贫专干。每个贫困乡镇要设置2 个扶贫专干岗位,
非贫困乡镇要设置1 个扶贫专干岗位。为扶贫机构提供必需的工
作条件和经费,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新农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从党政机关、人民
团体、大专院校、事业单位、驻隆企业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
能力强以及列入单位后备培养的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重
点选派能胜任贫困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党员干部。列入
当年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的乡镇,指导员不少于5 名,列
入当年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组建驻村帮扶工作
组,每村派驻2 名以上指导员。要确保每村(社区)一个工作组,
户户均有帮扶责任人。
(二)帮扶单位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1)帮扶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定点帮扶工作领导
小组,有1 名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
— 7 —
(2)严格按照处级及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5
户,正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4 户,副科级干部(含
非领导职务)每人帮扶3 户,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帮扶2 户,差额
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帮扶1 户的要求认真开展帮扶工作。
要帮助帮扶对象理清发展思路,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帮扶单
位党政“一把手”每年到帮扶乡镇、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
2 次,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每年到帮扶乡镇、村调研指导工作不
少于4 次,并按要求填写统计表、退出申报表、巩固表。
2.帮扶措施
帮扶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定点帮扶方案,选择项目,落实
具体措施,逐年逐项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力
争提前脱贫。同时,帮扶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扶贫工作
考核方案。
3.办实事
(1)帮扶单位每年为帮扶村协调解决1 个制约经济发展、影
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
(2)帮扶单位每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 件以上。
(3)帮扶单位协调或引进跨行业、跨部门上级项目资金用于
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产业发展的,按照项目资金量给予适
当加分。
(三)帮扶企业评定内容
帮扶企业要尽其所能为挂钩帮扶村办好事实事,每年为挂钩
— 8 —
村办2 件以上实事,投入一定帮扶资金,每年到挂钩村开展帮扶
工作不少于3 次。在尊重企业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主要领导每
人结对帮扶2 户、副职领导每人结对帮扶1 户,帮助结对帮扶户
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详见附件4)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定量考核的方式进行。2015 年—2020 年,每年考核1
次。次年2 月底以前,区直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根据区精准
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各乡镇(街道)考核指标,
提供相关数据。区精准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指标
数据进行调查核实和汇总分析,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
运用。
六、考核奖惩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帮扶单位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综合
考核。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乡镇(街道)、帮扶单位,考核分值
按照5%分别计入当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和创先争优进
位考核。
(二)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帮扶干部职工按挂钩帮扶户缴纳风险抵
押金,其中: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每户缴纳500 元,挂钩非建
档立卡贫困户的每户缴纳300 元。
(三)奖惩办法
1. 年度任务奖
— 9 —
对完成年度脱贫和帮扶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资金3
万元。
2. 退出奖
按计划提前两年、提前一年、按期退出的贫困乡镇,分别给
予100 万元、8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按计划提前两年、提前一年、按期退出的省、区级贫困村,
分别给予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
区直帮扶单位干部职工按计划提前两年、提前一年、按期完
成帮扶贫困户脱贫任务的,每户分别按个人风险抵押金3 倍、2
倍、1 倍数额给予奖励。
3. 对帮扶工作扎实、效果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对帮扶资金达
到5 万元以上的企业或帮扶资金达到1 万元以上的个人,由区委、
区政府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帮扶资金达到10 万元以上的
企业或帮扶资金达到3 万元以上的个人,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
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政府各类项目资金优先考虑帮扶效果明显
的企业。
4. 对未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帮扶单位及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5. 对出现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
问题;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虚报冒领、截留骗
取和贪污扶贫款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 10 —
(一)成立以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区纪委监
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政研室、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
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
育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
区新农办、区政府法制办、永昌电力分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
员的区精准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考核工作。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
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区精准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考核指
标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对数据不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
(三)对乡镇(街道)、帮扶单位的考核结果,将由区委、区
政府相关领导抽调人员进行专项抽查核实。对考核结果弄虚作假
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奖励资金列入次年区级财政预算。个人风险抵押金必
须由个人交纳,并于当年3 月底前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区财政,
逾期不交的不予奖励。
(五)有关考核办法指标解释及计算办法由区精准扶贫考核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区精准扶贫考核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解释。
— 11 —
(七)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以上级文件精神为
准。
附件:1.贫困乡镇与非贫困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扶贫考核指标体系
3.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考核评分表
4.挂钩企业定点挂钩扶贫评分表
— 12 —
附件1
贫困乡镇与非贫困乡镇(街道)
一、贫困乡镇
瓦窑镇、水寨乡、丙麻乡、西邑乡、瓦房乡。
二、非贫困乡镇(街道)
永昌街道、兰城街道、河图镇、金鸡乡、板桥镇、辛街乡、
蒲缥镇、芒宽乡、瓦渡乡、瓦马乡、杨柳乡。
— 13 —
附件2
乡镇(街道)扶贫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指标子项数据提供部门
合计
一扶贫成效3 个子项
1 减贫▲农村贫困人口减贫率(%) 区扶贫办
2 增收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
长率(%)
区农业局
3 素质提升16—35 岁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率(%)
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二经济社会发展18 个子项
4 经济发展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增长率
(%)
区财政局
5 特色优势产业
▲行政村农村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
年均增幅(%)
区农业局
▲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行政村比例和带
动贫困农户发展比例(%)
区扶贫办
区供销社
6
农村基础设施
▲行政村中饮水安全保障率(%) 区水务局
7 ▲无房户或住危房户的比例(%) 区委政研室
8
▲通达客运班车(公交)行政村的比
例(%)
区交通运输局
9 农村户表改造率(%) 电力永昌分公司
— 14 —
附件2
乡镇(街道)扶贫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指标子项数据提供部门
10
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区教育局
11
▲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参加
技能培训比例(%)
区扶贫办
12 “两后生”培训率(%)
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区教育局
13
卫生
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
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14 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达标率(%)
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16 大病医疗救助率(%)
17
保障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准确率
(%)
区民政局
18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率
(%)
19
生态环保
森林防火综合考核(%) 区林业局
20 ▲地表水达标率(%) 区环保局
三投入和管理2 个子项
21 资金投入▲乡级预算安排财政资金情况区财政局
22 涉农资金整合
▲整合并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
村和贫困户的资金占当年上级下达到
乡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
区财政局
区扶贫办
— 15 —
附件2
乡镇(街道)扶贫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指标子项数据提供部门
四党的建设4 个子项
23 党风廉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察局
24
基层党组织建

▲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及双推进落
实情况区委组织部
区扶贫办
25 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数量
26
▲驻村扶贫工作队实现对贫困乡、贫
困村和贫困户全覆盖,第一书记选派
覆盖率,工作队、第一书记发挥作用
情况
区委组织部
区委政研室
五组织保障3 个子项
27 机构建设
乡镇有扶贫专干,成立精准扶贫办公
室。
区委编办
区扶贫办
28
精准扶贫
▲扶贫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
比例(%)
区扶贫办
29
▲建档立卡和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完
成情况
— 16 —
附件2
乡镇(街道)扶贫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子项数据提供部门
“一票否决”前置指标
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区环保局、区林业
局、区水务局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不合格区纪委监察局
扶贫资金出现重大违规违纪情

区纪委监察局、区
审计局
未完成任意一项年度脱贫目标
任务
区扶贫办
注:带“▲”的19 个子项考核内容是省委省政府考核贫困县(二类县)的内容项。
— 17 —
附件3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考核评分表
单位(签章) 时间: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取值
范围
总分

基础
得分
超额
加分
备注
组织
保障
情况
(17
分)
1. 是否成立领导小
组、明确分管领导,
明确负责股室和联络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单位
分管领导1
2
有明确的股室和联络员1
2. 是否开会研究制
定帮扶工作内容(每
年二次,少一次扣一
分)
是2
2
否0
3. 每年年初、年终是
否向精准扶贫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报送书面
工作计划、总结及相
关资料
报送书面工作计划1
报送书面工作总结 1 3
平时报送有关材料1
4. 是否将帮扶工作
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
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

是1
1
否0
5. 对帮扶村是否做
五年发展规划
是2
2
否0
6. 帮扶个人是否制
定到户扶贫方案
是2
2
否0
7. 帮扶单位形成扶
贫调研报告不少于2

每少1 篇扣0.5 分1 1
8. 党政“一把手”每
年至少2 次到帮扶村
调研指导工作
没有指导调研得零分,一次
一分,超次不加分2 2
9. 分管领导和班子
成员每年到帮扶村调
研指导工作总次数不
少于4 次
没有指导调研得零分,一
次0.5 分,超次不加分2 2
— 18 —
附件3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考核评分表
单位(签章) 时间: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取值
范围
总分

基础
得分
超额
加分
备注
帮扶
措施
情况
(55
分)
10. 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与
日常管理
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
日常管理、监督、完工验
收等事项
0—2 2
11. 建档立卡工作
建立贫困户动态信息平台0—2
6
帮扶村内贫困户,按照政
策规定100%参加新农合
0—2
帮扶村内贫困户中60 周岁
以上的老人,按照政策规
定100%参加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
0—2
12. 协助建设美丽乡

协助基层组织建设0—2
协助做好入户项目建设 0—2 17
无毒、无赌、无邪教0—3
13. 帮助发展特色产

种植业0—7
18 养殖业0—7
其他0—4
14. 各项帮扶实用技

组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
次,少一次扣1 分
0—3
12
组织劳动力就业(组织一
次输出5 人以上得1 分,
依次类推,最高分为取值
范围)
0—3
引进技术0—3
组织部分村民外出学习一
次0—3
— 19 —
附件3
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考核评分表
单位(签章) 时间:
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取值
范围
总分

基础
得分
超额
加分
备注
办实
事情

(28
分)
15. 本单位直接投
入资金
单位人员捐款,列入财政
预算、节约公杂费支出等
投入扶贫得2 分
0—2 2
16. 送温暖、献爱心
等活动
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
件以上得6 分,每少一件
扣3 分,扣完为止
0—6 23
帮扶单位每年为帮扶村解
决1 个以上制约经济发展、
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
问题的得10 分,未完成不
得分
0—10
协助贫困村委会发展集体
经济,当年收入1 万元以
上的得4 分
0—4
每年春节、元旦、扶贫日
组织机关干部到帮扶点开
展慰问贫困户和扶贫活动
0—3
17. 协调投入资金
协调到上级部门1 万元以
上的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
设施建设和扶持产业发展
的得3 分。
0—3 3
累计考核分值100
加分项
1. 农副产品销售渠道1
6
2. 农副产品加工5
一票否决项
1. 出现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2.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不合格
3. 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骗取和贪污扶贫款等重
大违纪违规问题
4. 挂钩村未完成任意一项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5. 未认真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 20 —
附件4
挂钩企业定点挂钩扶贫评分表
单位(签章) 时间:
考核内容指标说明总分值
明细指标及分值
基础
得分
超额
加分

明细指标及评分依据 分值 注
1.办实事
该指标主要考核是
否按照年度帮扶计
划认真抓好落实,帮
扶措施是否取得实
效。
20
按年度帮扶计划及进度
要求推进,每年为群众办
实事2 件以上。每少一件
扣10 分,扣完为止;每
多一件加2 分
0—20
2.调研督查
该指标主要考核深
入挂钩点开展调研
检查和工作指导情
况。
20
每年定期到挂钩点进行
工作指导、调研和督查总
数不少于3 次,每少一次
扣5 分。
0—20
3.投入资金
该指标主要考核帮
扶企业投入扶贫资
金情况。
40
投入10 万元以上得40
分,投入5-10 万元得30
分,投入5 万元以下的得
20 分,未投入的不得分。
0—40
4.结对帮扶
该指标主要考核是
否按照区委要求认
真落实结对帮扶工

20
按要求主要领导每人帮
扶2 户,副职领导每人帮
扶1 户,得20 分,每少
一户扣2 分,扣完为止。
0—20
累计考核分值100
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2015 年11 月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