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 年度重大项目督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8-1-03_F/2016-122203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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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2-22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 年度
重大项目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全区重大项目的组织领导,破解重大项目推进中存
在的制约和障碍,确保全年投资任务顺利完成,经区人民政府研
究,决定对2016 年度全区重大项目开展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区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监察局、区统
计局和区政府督查室配合,从区发展改革局、监察局、区统计局、
区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3 个督查组,分组如下:
(一)第一组
组长:陈民萱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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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沈红梅区统计局副局长、地方统计调查队队长
联络员:张红霞区发展改革局
督查项目:1. 板桥生物产业示范基地青莲创业孵化建设项
目;2. “园中园”栗树南、北路和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3. 隆
阳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4. 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
隆阳区2016 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6. 保山工贸园区、水长工业
园区蒲缥片区非电力投资情况。
(二)第二组
组长:赵有涛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彦芳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联络员:段仕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督查项目:1. 万亩生态观光农业项目;2. 保山中心城市青
华海生态廊道恢复建设项目;3. 保山中心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
及配套停车场建设项目;4. 云南滇西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保山
加气母站建设项目;5. 扶贫项目全年完成投资情况;6. 浦发滇
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工作;7. 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
项目。
(三)第三组
组长:刘飞虹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周军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联络员:赵国仙区发展改革局
督查项目:1. 隆阳区板桥镇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
设项目(一期);2. G320 线保山境内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3.
草腊竹水库、长岭岗水库、甫家水库等项目;4. 隆阳区田间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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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5. 蒲缥集镇片区供水工程、辛街集镇供水工程、瓦窑
集镇供水工程;6. 隆阳区怒江支流东河治理工程(保山工贸园
区至青华海段);7. 通光路延长线、青龙街保护修缮、板桥至
小永物流片区环线等项目;8. 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保泸高
速进场路的建库入库工作。
二、督查时间
2016 年9 月开始至12 月结束,每月中旬进行一次督查,具
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按月
调度工作的通知》所列的项目推进情况及项目挂钩责任领导履职
情况。
四、督查方式及成果运用
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
针对项目推进时限要求,重点督查存在问题和责任领导及责任部
门履职情况,按职责权限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时整改或约谈,
并跟踪问效。存在问题具体分类处置如下:
(一)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履职不到位,影响项目开工和建
库的,由区监察局进行约谈,约谈记录纳入责任人年度考核、责
任单位综合考核,并取消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年终评先争优资格。
(二)区本级职能部门可解决的问题,由督查组将问题交职
能部门限时办结,办理情况报督查组后,督查组就交办问题组织
回访核查,核查情况报区政府领导阅知。
(三)区政府研究可解决的问题,督查组收集后,形成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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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报送呈区长签批研处。
(四)区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督查组收集形成督查专报送
呈区长,由区长明确责任领导,向上汇报协调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形成综合性汇报材料,届时经责任单位
主要领导审签后交各督查组。汇报材料要分项目说明,主要内容
包括:一是项目基本情况;二是项目进展情况(2016 年没有投资
任务的前期工作项目,要说明最新进展;有投资任务的说明截至
当月底累计完成投资情况,投资入库情况);三是项目当前存在的
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要作重点分析和说明)。
(二)各责任单位要具体明确1 位督查工作联系领导和1 名
督查工作联络员。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个项目的科级实职
责任领导。督查工作联系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联络员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责任领导名单请
于9 月12 日(星期一)下午17:00 前报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联系人:
张红霞,联系电话:2162225 (传真)
(三)各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情况以报告形式于当月22日前报区发展改革局,由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后报区政府有关领导,需全区进行通报的,由区政府督查室以督查通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