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99-X-/2019-011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14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年度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下设局行政办公室,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3037077。
一、概述
我局自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领导重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制定了《隆阳区卫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隆阳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隆阳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各股室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
强化领导责任,我局成立了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先飞担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范荣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敏负责日常事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4条。
(二)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包括:1条公开指南、10条公开制度、91条财政预决算、4条采购信息、4条三公经费、1条创建卫生城市、4条工作计划、2条行政权力、2条年度报告、114条信息、3条人大建议办理结果、6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条人事招录、4条部门文件、7条规范性文件、13条通知公告、1条政策解读、2条重大项目建设、29条重点工作通报、4条重要事项公示和2条领导简介、2条主管部门医疗服务信息、25条医疗机构院务公开。
1.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部门文件(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18年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制度、2018年辖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和2018年隆阳区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通知公告(2018年云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公告、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注销赵学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和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公示等)、政策解读(关于卫生资格考试几个问题的情况说明)、重点工作通报(隆阳区卫计系统健康扶贫工作)、重要事项公示(隆阳区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卫生计生信息。
2.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公开了《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指南(2018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目录(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承诺(2018年)》、《保山市隆阳区卫计局行政问责办法(2018年)》、《隆阳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18年)》、《隆阳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18年)》、《隆阳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18年)》、《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2018年)》和《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三)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采取政府网站和公示栏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全年共发布了1条政策解读,主要是对关于卫生资格考试几个问题情况说明的内容进行解读。
(五)我局全年未有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7条医疗机构信息。其中主管部门医疗服务信息2条、医疗机构院务公开25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部分同志认识不够,不能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提高认识,增强相关业务的培训力度。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王先飞 审核人:王先飞
填 报 人:杨 敏 联系电话:3037077
填 报日期: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