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补助项目物资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索引号
01525697-3/20251117-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1-17

项目概况:保山市隆阳区高黎贡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补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本次实施项目基本情况后,并于2025年11月19日17: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高黎贡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补助项目(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本次项目招标内容:采购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宣传物资

1.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宣传 预算金额:¥890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元整) 最高限价:¥890000.00元(大写:捌万玖仟元整)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根据《保山市隆阳区高黎贡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救护宣传物资采购 ;包括:(1)宣传海报2000张,50*70cm,高清户外写真,粘贴面;(2)宣传展板:80块,铁艺架加厚材质,规格:60*90cm ,画面:5mm雪弗板UV打印;(3)宣传物品及科普书籍,其中:①印有宣传图案围裙,规格76cm*65cm,材质:防水布面料,彩色图案,数量3000条;②抽纸,规格120mm*120mm*5mm,20片/盒,数量5000盒;③帆布袋,规格40*35*6cm涤棉帆布12安涤棉,彩色图案,数量700个;④环保袋,40cm*30cm*10cm,85g无纺布,数量5000个(以上均印有宣传图案);⑤中国兽类、蛇类图鉴等专业书籍:1批(详见询价文件清单)

(四)项目地点:隆阳区各乡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15天内完成。

(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保山市隆阳区高黎贡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技术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报价方式:参与的投标人可针对自己有意向的采购内容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费用)。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的询价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提出的询价申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报名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33号)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询价报价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样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递交地点: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和保护地管理股。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五楼会议室(隆阳区永昌街道升阳路33号)。

3.样品要求及递交:海报、展板、围裙、抽纸、帆布袋、环保袋共6种产品各提交样品1份,并于开标前提交(递交到开标地点)。

五、询价文件要求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基本情况说明(公司规模实力及人员设备情况、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等)、信用证明(“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信誉要求相关网站截图)、报价文件等。

注:1.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逐一加盖公章,然后装入信封并密封完整盖章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若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否决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询价公告发布媒体: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投标人在参加询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33号

2.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875-3039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