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总林长令第1号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3101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0-10
关于全面加强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林草兴则生态兴,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极为重要。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以来,隆阳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云南省关于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云南省总林长令第1号)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应急保障,坚决打赢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真正做到不负青山,不负人民。
一、扛实政治责任,压实工作职责
(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及相邻行政区域联防联控责任。
(二)全面夯实五个关键人责任。从严压实涉林(草)经营单位法人和和乡镇长(街道主任)、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等“五个关键人”责任,用好联户联保、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等基层治理举措,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管责任,织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网并实行闭环管理,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全面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工作。全区567名各级林长要充分加强巡林检查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积极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突出问题,推动防灭火经费、队伍、责任、措施、物资“五到位”。
二、细化防控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四)严格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等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格执行进山人员扫“防火码”和实名登记制度,坚决将火源管控在山下林外;紧盯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因地制宜增设防火检查卡点、增派巡护人员,增加巡护频次,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五)严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行业领域要迅速组织开展火险隐患治理,确保火险隐患治理全覆盖无遗漏。聚焦高黎贡山、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持续排查火险隐患,聚焦野外火源、野外违规用火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施工、生产、林区输配电设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千方百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现的风险隐患认真研究、限期整改销号,重点问题要及时组织挂牌督办、“回头看”,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六)强化依法治火。要综合利用瞭望台、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监测手段,提升监测预警水平;要认真梳理排查可疑人员,盯紧管住特殊人群,落实监护责任;公安机关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发生一起,侦破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火灾肇事者,做到“处理一案、震动一片、教育一方”;严厉打击各类野外违规用火、人为纵火和故意放火等犯罪行为,真正做到依法管火,从严管火。
三、完善联防联控,实现齐抓共管
(七)坚持防灭一体。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林草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的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效运转。
(八)坚持群防群治。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财政配套经费;发改、工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林区施工用火和林缘农事用火监管;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测预报,重点时段要采取“直通式”等方式加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宣传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上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反思教训、以案示警。
(九)坚持执纪问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发出“两书一函”,点对点开列问题清单、提出任务清单,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森林草原防灭火失职渎职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形成震慑;要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总林长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关口前移预防,科学高效处置
(十)坚持靠前预防。优化森林消防、森林航空消防、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等防救力量部署,做好区、乡、村3级森林消防物资储备,重点加强防火道、隔离带、储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油锯、高压水泵、风力灭火机等设备,实行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一旦发生火情,确保能够迅速出击;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会商预警,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十一)坚持专业指挥。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科学转运、精准高效的指挥体系。严禁多头指挥、各自为战,严禁行政指挥代替专业指挥,严禁无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一线指挥,确保责任分工明确、指挥流程规范,保障措施完善,安全高效处置。严格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森林草原火灾刚刚发生就要尽早扑灭,没有酿成大火时就要抓住有利时机打小火,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彻底扑灭一切余火。
(十二)坚持安全扑救。要科学研判火险态势,加强动态研判,准确估算力量,防止出现添油战术贻误战机。将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干部、群众)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三先四不打”要求作为铁的纪律,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全面规范火场管理,稳妥做好安全避险,坚决守牢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