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目的意义

索引号
01525702-8-/2019-112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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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1-20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合同是信用经济的基础,是实现信用经济的重要途径,企业合同履约状况直接关系市场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经过严格评价,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向全社会予以公示、表彰,是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的行为,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的一项重要措施。

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作为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真正实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为促进改革发展服务的根本目的。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