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01525702-8-/2020-10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16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年龄:

法定代表人性别:



投标人(公章):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无需委托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于(国家或地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性别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份证号


授权代表人职务



兹委托(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及签订合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企业(公司、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授权代表人姓名)以我企业(公司、单位)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单位)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单位)承担。特此声明。

有效期:

签发日期: 日。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函

投标函

致:         

1.根据你方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公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按招标要求供货。

2.我方己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包括澄清公告(如有)及有关附件。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款项支付条件。

5.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本投标书和贵方的招标文件,以及相应的澄清公告,将构成正式供货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基础。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愿意提供我方优质服务的相关佐证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通讯地址:

话: 真: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报价文件

1)报价单;

2)整体工作方案;

3)投标方商务能力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已开展工作项目情况等;

4)其他材料(参照综合评审表相关要求提供)。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

项目概况: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被列入隆阳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项目范围。为加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拟组织实施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总结隆阳区十三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情况,分析十三五隆阳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面临的形势以及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

序号

项目(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1

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

1

服务时间:20201030日前完成本项目编制工作

服务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服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1016日至  2020 1020日,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址:www.longyang.gov.cn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6)     

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020 17 00  分(北京时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6)

方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二副)。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各项内容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详见附件1)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标的专家论证费、正式文本印刷费、人员差旅费、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3.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4.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开启

时间:2020 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7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1016日-2020 1020日)。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款项支付

中标后,我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标保证金:0元。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yang.gov.cn)公开发布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址:隆阳区太保南路76号        

联系方式:0875-22171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王女士

电   话:0875-2217118  

3.项目监督

监督机构: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875-2217116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项目综合评审表

3.隆阳区“十四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点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