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函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2-07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7
隆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函
为加强隆阳区拥军优属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拥军优属规定》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实施意见》(隆发〔2021〕15号)《隆阳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奖励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隆发〔2021〕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拟决定对《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拥军优属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09〕93号)文件进行废止。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9日下午17:30前,反馈至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李华艳,联系电话:2229154(业务电话),邮箱:ty2213788@163.com业务邮箱)。逾期未收到反馈,视为无意见。
隆阳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