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公布全区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4122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2-20
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公布全区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的通告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是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重要保障。根据要求,农村饮水安全要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我局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会同各乡镇(街道)逐件明确了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供水单位责任人和供水服务电话,全面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现对全区644件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千吨万人、千人以上、千人以下)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包含责任人名单、供水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进行更新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隆阳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监督电话
2.隆阳区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和供水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