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2024榨季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40416-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16
根据《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隆阳区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农发〔2024〕8号)要求,由各种蔗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的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已完成,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在各项目乡镇自验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了查验。为规范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号)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我区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政府监管、市场准入、统一标准、补贴蔗农”思路,组织实施糖料蔗健康和脱毒种苗新植、宿根保墒管理以及生产机械化作业技术推广及其补贴工作,不断提高糖料甘蔗良种率,加快推进机械化作业进程,降低蔗糖产业生产成本,提升蔗糖业综合竞争力,为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补贴政策措施
(一)补贴对象。全区范围内的糖料蔗种植主体或机械化作业主体,包括蔗农、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或作业者。
(二)补贴标准。按照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所需补贴资金中央承担70%、省级承担27%、州(市)及县级承担3%的比例:健康种苗新植补贴330元/亩,其中中央配套231元/亩、省级配套89.1元/亩、市区配套9.9元/亩;脱毒种苗新植补贴600元/亩,其中中央配套420元/亩、省级配套162元/亩、市区配套18元/亩;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补贴130元/亩,其中中央配套91元/亩、省级配套35.1元/亩、市区配套3.9元/亩;宿根保墒管理技术面积补贴100元/亩,其中中央配套70元/亩、省级配套27元/亩、市区配套3元/亩;分布式机械收获补贴65元/吨,其中中央配套45.5元/吨、省级配套17.55元/吨、市区配套1.95元/吨。按照补贴对象实际种植面积或作业数量,兑付中央、省级、市区配套资金。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据实兑现”的方式下达。
(三)补贴方式及执行期。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3〕7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24〕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实做细相关工作,采取先种植、先作业、后补贴的方式,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补贴执行期间为:2023年执行期(含2023年秋植及冬植甘蔗、2024年春植甘蔗),其中机收甘蔗政策补贴期间为2023年执行期(2023/2024榨季制糖期)。
三、项目完成及所需补贴资金测算和到位情况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9月28日至9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对全区2023/2024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该项目共涉及芒宽、杨柳、蒲缥、瓦房、瓦马、潞江6个乡镇、44个村、144个村民小组、430户蔗农)。通过查验:全区共完成糖料蔗健康种苗新植9992.55亩,完成下达任务数10000亩的99.93%,补贴330元/亩,应补贴资金3297541.5元;共完成糖料蔗脱毒种苗新植195.67亩,完成下达任务数200亩的97.84%,补贴600元/亩,应补贴资金117402元;共完成糖料蔗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10188.22亩,完成下达任务数10200亩的99.88%,补贴130元/亩,应补贴资金1324468.6元;共完成糖料蔗宿根保墒管理技术面积6506.16亩,完成下达任务数17600亩的36.97%,补贴100元/亩,应补贴资金650616元;共完成糖料蔗分布式机械收获2000吨,完成下达任务数2000吨的100%,补贴65元/亩,应补贴资金130000元。以上五项共计应补贴资金5520028.1元。根据云财农〔2023〕77号及云财农〔2024〕28号下达的补贴资金文件,目前中央承担70%、省级承担27%的补贴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蔗糖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工作落实,各有关乡镇、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做好项目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避免出现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的情况;加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规范资金兑付管理,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云南省惠农财政补贴“一卡(折)通”管理平台直接兑付蔗农或其他经营主体。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在建立和备份保存好政策补贴电子档案的同时,要将政策执行过程中所有的文件、资料、表格(包括补贴过程中形成的登记表、补贴资金兑付原始凭证)等材料,按年度收集整理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区统筹、乡监管、村落实的补贴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补贴档案,确保实施精准。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及时张榜公示补贴对象、内容、标准、资金等,接受社会监督。对冒领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的农户,及时收回补贴;对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