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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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7-9/20240515-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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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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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15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精神及主管局统筹安排,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为引领,认真落实“虫口夺粮”保丰收工作要求。针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做到“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加大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力度,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高质量打赢“虫口夺粮”攻坚战,保障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实施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及红火蚁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完成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3.2万亩次,项目实施区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重发区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85%以上。

三、防控策略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牢固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突出“综合防治、统防统治、群防群治”,突出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和红火蚁重点治理,抓住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期,做好害虫主害代和病虫流行关键期的防控,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

四、建设内容

(一)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

由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对辖区内稻飞虱、螟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重大病虫害开展系统监测普查和技术指导培训。建立重大病虫害监测点20个,及时发现新病虫疫情,快速准确发布病虫简报,为统防统治和广大农民提供病虫发生信息和防治技术。

(二)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

以农药减量控害保安全为目标,及时开展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等技术培训,集成经济、实用、简便的全程病虫综合防控措施,指导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和红火蚁综合防控,充分发挥统防统治防治效果好、效率高的优势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促进两者集成融合。

1、统防统治。加强科、企、农合作共赢,依托专业化防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推行统一组织、统一发动、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实施“五统一”防控措施,完成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和红火蚁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3.2万亩次,辐射带动全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2、加大病虫绿色防控力度。推广“四诱”技术、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切实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四)建设地点:以东河流域、北庙水库径流区及高黎贡山流域为主,辐射带动粮食主产区域。

五、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于《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及主管局统筹安排4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资金管理

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 号)规定: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诱杀装置、天敌昆虫、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水产种苗),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更新、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

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资金效益。项目实施全过程,受上级相关部门监督,由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验收。

(三)资金使用计划

1.技术指导培训2万元。在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和红火蚁发生关键时期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等技术指导培训,培训500人次以上。资金用于技术宣传培训。

2.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46万元。完成统防3.2万亩次。其中,无人机作业补助6万元;农药防治18万元(实施面积2.4万亩次。红火蚁0.4万亩次6万元、玉米虫害2万亩次12万元);绿色防控22万元(实施面积0.8万亩次,购买杀虫灯80台、粘虫板20000片)。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4年5月-6月)。开展项目前期规划、方案制定、物资采购等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6-10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三)项目绩效考评阶段(2023年11-12月)。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完成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为下年工作做准备。

七、绩效考核

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 号)规定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的通知》(保财农〔202456号)要求,对照“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实施绩效考核。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附件3),由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农药管理股、土肥植保站、农技推广中心和相关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成员,领导小组下施办公室在隆阳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由土肥植保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技术指导

成立技术专家组。根据项目需要,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附件4),专家组成员由区土肥植保站、农技推广中心和相关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①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②讨论敲定项目集成技术;③组织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培训工作;④组织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评价,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三)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现场观摩、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技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成效。

(四)严格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4〕4 号)规定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资金不得用于与农业防灾救灾无关的开支。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提供财务所需报账材料,包括技术指导培训、物资采购发放和安装使用、作业补助等。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项目领导小组

3.项目技术专家组





隆阳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专项实施期

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省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州市县主管部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财政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阳区财政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8

其中:中央补助

48

地方资金


年度目标

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3.2万亩次,项目实施区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重发区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85%以上。

项目单位

绩效指标

序号

州市

县区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1

保山市

隆阳区

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万亩次)

技术指导培训(人次)

防控效果

项目实施区统防统治覆盖率(%)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时效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防灾措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效果

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

≥3.2

≥500

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

>46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期及时组织实施

不超过市场价格

重发区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农作物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病虫害防控期内

≥85%



附件2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减灾第一批)项目领导小组


 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梅文倩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    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农药管理股股长

安永秀 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学义 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梅文倩同志兼任,主任李学义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附件3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减灾第一批)项目技术专家组


 长:学义(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 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刘学雷(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 高级农艺师)

赛祯赵(区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站 农艺师)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沈云峰、杨祚兵、孟继枝、许金波

隆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邰杰、廖明山、董诗吕

隆阳区水产工作站:朱国周

隆阳区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站:刘艳春

隆阳土壤肥料和植保植检马丽敏、董再娟、金玉霞

芒宽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于德元

潞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争毅杨晓娟

蒲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杨高

西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杨沂坤

丙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王定

金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吴尚斌

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洪泽、吴正鹏

板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赵家乾、付祖昌

瓦马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赵玉康

瓦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黄毓

兰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兰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