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索引号
01525700-1-/2020-110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1-02

关于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事故,有效防治汽车尾气、噪音等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保山中心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驶入保山坝区的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以下简称“限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车辆总质量4500千克(含)以上的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及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二、限行区域及时间

(一)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G56杭瑞高速公路K2711+980M保山沙坝枢纽至K2739+600M保山大官市枢纽路段;

(二)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驶入沙丙线(不含)以北、拱北路(不含)以南、青阳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绕行路线

(一)沿G56杭瑞高速公路行驶的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过境通行的,分别经G56杭瑞高速公路K2711+980M保山沙坝枢纽、K2739+600M保山大官市枢纽驶入S80保山绕城高速公路绕行保山坝区。

(二)沿G56杭瑞高速公路行驶的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进入保山坝区的,分别经G56杭瑞高速公路K2711+980M保山沙坝枢纽、K2739+600M保山大官市枢纽驶入S80保山绕城高速公路。

1.挂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从保山绕城高速公路永盛收费站驶出,其中挂车在保山工贸园区内的停车场卸货转运或临时停放,并按限行时间和区域的规定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限行时间和区域的规定通行。

2.其他限行车辆可选择从保山绕城高速公路保山或永盛收费站驶出,就近在停车场卸货转运或临时停放,并按限行时间和区域的规定通行。

四、实行入城通行审批制度

保障保山中心城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邮政、环卫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与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确需在限行时间段内进入限行区域的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向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持《入城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指定线路通行。

原保山中心城区载质量0.8吨及以上货车、拖拉机等车辆限行规定不变。

五、安全通行要求

广大重中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本限行规定,服从交通执勤执法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时间进入限行区域内道路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道路巡逻管控的基础上,利用卡口管控等科技设备记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对阻碍执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