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30731-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31
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隆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第六届区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批准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二〇二三年七月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衔接“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和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的关键期。
隆阳区围绕建设“美丽隆阳、森林隆阳、生态隆阳”发展战略,生态区位突出、生态环境优异。编制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旨在充分对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与部署要求,总结“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分析和研判“十四五”时期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为隆阳区“十四五”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抓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保护,扎实开展东河流域污染治理,全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确保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保山的定位要求,为建成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提供规划支撑。
目录
附表:
附表1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附图:
附图1隆阳区行政区划图
附图2隆阳区水系图
附图3隆阳区地形地貌图
附图4隆阳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5隆阳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6隆阳区饮用水源地分布图
附图7隆阳区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图
附图8隆阳区水环境空间管控分布图
附图9隆阳区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分布图
附图10重点项目分布图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奋力建设生态文明的攻坚期。
“十三五”时期,隆阳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笃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落实隆阳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及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协同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十三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16—2020年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9.45%、98.4%、98.9%、98.9%、99.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21、24、21、20、19微克/立方米;全区两大水系、2个国控、2个省控、1个市控监测断面除石龙坪断面外,其余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均达标;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均完成市下达考核目标任务。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效凸显。“十三五”期间,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创建要求,并通过公示待命名,美丽隆阳美誉度不断提升,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保山市永保桥水站入选全国首批“最美水站”。全面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创建国家生态乡镇20个、占比47.62%,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0个、占比95.24%,市级生态村294个;创建国际生态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31所、市级绿色学校77所,省级绿色社区2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15.7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为27.12%。开展“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开发建设,未发现新增和扩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及规模及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全面完成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以及天然林区划界定,完成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试点申报工作。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7.0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1.6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1万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1.33万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区野外巡护制度,优化整合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面积增加1411.71公顷。
——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明显提升。隆阳区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大环境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贯彻执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制度,提升了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管监控能力。完成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组建、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工作,组建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三级站建设,并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验收。推进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设隆阳区水资源监测及管理信息系统、红岩水库水土保持监测站、保护区智慧监测平台,全面提高全区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序推进。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制度,全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隆阳区整改问题2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转办隆阳区投诉举报件10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一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个方面29个问题,已整改28个、超期整改1个;转办隆阳区投诉举报37件,已全部办结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涉及隆阳区整改问题6个、已整改5个、按时序推进1个;转办隆阳区投诉举报6件,已全部办结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隆阳区问题13个,已整改4个,按时序推进9个;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举报问题56个,已整改54个,按时序推进2个,未完成整改事项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隆阳区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继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压力大,与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部分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供需不平衡、水生态受损严重等问题突出。水资源匮乏,生产生活用水挤占生态用水,河道自净能力降低。局部地表水环境质量堪忧,2020年隆阳区东河石龙坪断面水质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东河干流分布有517个排污口,城北防洪河、吴安屯河、小屯河等支流水体污染严重。坝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压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安全隐患,如北庙水库二级保护区、龙泉门一级保护区内居民较多,农村生活农业面源污染、高速公路跨越造成北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风险较大,11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滞后。
——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压力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快速发展,项目落地,导致减排空间显现不足。空气质量管控压力大,建设工地及道路扬尘问题严重,秸秆焚烧时有发生,汽车尾气污染加剧,细颗粒物及臭氧的控制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涉及面较广,技术、资金支持需进一步加大。
——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有待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难度较大,区域重金属污染点多面广,治理任务艰巨,隆阳区瓦窑河流域涉重产业相对密集,存在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生态破坏问题恢复难度大。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清,土壤污染信息仍底数不清,难以全面掌握区域土壤污染清单、来源、分布、程度及态势等。隆阳区农村集中程度不高,地域地势落差较大,村庄生活污水排放点多面广,生态治理恢复欠账多,治理恢复难度大、投资高、过程长、进展慢。
——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城市生活污水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完全,城镇污水收集率较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能力不足,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理。工业园区配套废水、废气、固废集中处理设施欠账较多。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不匹配,处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城市垃圾填埋场已达设计库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仍未有效开展。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短板亟需补齐。
——自然生态保护有待加强。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健全,高黎贡山保护区及周边地区未进行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对各类生态系统和物种的保护针对性不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社区工作力度不足,保护区与乡镇、社区的森林火灾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制缺失,野生动物收容救助存在困难,野生动物救护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救护规定、救护程序了解不多,救护通道不够通畅,林草、公安等部门在实施救护后移交协调机制不通畅。管护监测能力不足,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缺乏防火监测预警设施和针对险峻地形的扑火装备。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需加强。各级各部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还需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亟待加强,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基层工作职责繁重,行政职能人员配置力量薄弱,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监测任务多,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点位不够,技术人员和监测仪器储备不足,三级站难以适应全覆盖、多频次、全因子的需求。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有待加强。缺乏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专职机构,生态环境信息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待加强,缺乏大数据平台开发和应用。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的总要求,为我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并亲临保山为隆阳区高质量跨越发展指明新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为云南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及生效后的重大机遇,与周边国家省市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云南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将不断取得新进展,坚定不移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高标准建设“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必将大有作为,省委省政府布局大滇西旅游环线、滇西一体化发展,隆阳区作为大滇西旅游环线重要节点和保山中心城市也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成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部署了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主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中心城市绿色发展为隆阳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路径。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深化区情内涵认识,充分发挥隆阳区的核心要义“美丽”的意义,利用自然环境优势,提出以“五美”为抓手,通过实施“三个万亩”工程、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成青华海生态湿地公园、东山森林公园等一系列举措,探索建立了以生态旅游、生物资源加工、大健康产业等为载体的经济价值实现机制,走出了独具特色的隆阳生态文明实践之路,美丽隆阳建设取得成效,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了路径。
综合判断,作为保山中心城市隆阳区,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对标“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围绕“一条路子、两个前列、三城定位、四化发展、五马竞争”的发展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三城”建设取得新成效,“三大攻坚战”取得新胜利,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大有可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困难并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必须锚定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保持战略定力,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绿色竞争力,将隆阳区建设成为城市布局协调、产业结构合理、环境质量优良、资源永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生态隆阳。
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总结、借鉴、继承云南省以往特别是“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规划内容、表现形式,提升规划的科学性、指导生、操作性。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把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从源头构建生态功能保护、环境质量维护和城市建设协调的发展格局。
合理开发,优化发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确定不同区域资源环境开发利用底线,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强度,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协调有序发展。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强化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环境公共服务水平。
多规融合,统筹协调。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协同推进保山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绿色发展。
防范风险,守牢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到二〇三五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系统健康稳定,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实现全面达标;资源利用持续高效,绿色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生态空间分类管控体系不断强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天蓝土净、自然和谐、绿色繁荣的现代化美丽隆阳全面呈现。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抓牢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和保护,全面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展现中国西南种质资源战略价值,加强资源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健全保障体系,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扎实开展东河流域污染治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生态修复行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消除劣Ⅴ类断面,把隆阳区打造成为全省阡陌有序、田园美丽、河湖清澈、土壤肥沃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示范区。
——环境风险有效防控防范。坚持主动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隆阳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推进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新型污染物、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开展本区域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提高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针对性、有效性。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广泛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全过程闭环管理长效机制,补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短板,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全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一、环境治理 | |||||
1 | 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 19 | 19 | 约束性 | |
2 |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 | 99.18 | 99.4 | 约束性 | |
3 | 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 | 85.7 | 85.7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 20 | 0 | 约束性 | |
5 |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个)水质达标率(%) | -- | 70 | 约束性 | ||
6 | 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 | 氮氧化物(吨) | 108.3 | 187 | 约束性 |
挥发性有机物(吨) | -- | 165 | 约束性 | ||
化学需氧量(吨) | 5009.7 | 1606 | 约束性 | ||
氨氮(吨) | 575.2 | 88 | 约束性 | ||
7 | 县级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保持 | 预期性 | |
8 | 地下水环境质量Ⅴ类水比例(%) | --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9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27 | 45 | 预期性 |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10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市级 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1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55 | 完成市级 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2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 | 完成市级 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1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81.25 | 93 | 约束性 | |
14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 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 约束性 | |
15 |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 | 0 | 0 | 预期性 | |
四、生态保护 | |||||
16 | 森林覆盖率(%) | 65.56 | 66.31 | 约束性 | |
17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 | 26.87 | 23.92 | 约束性 | |
18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完成市级 下达目标 | 预期性 | |
19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种数保护率(%) | 90 | 90 | 预期性 | |
20 | 典型生态系统保护率(%) | -- | 90 | 预期性 | |
注:指标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表中“—”表示现状年不考核或无统计的指标。
第三章 坚持创新引领,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绿色循环发展成为人类共同的目标,隆阳区应以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为导向,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能源体系、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形成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家园。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格局为基础、以规划环评为抓手、以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成果为科学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使得国土空间分区具备良好的环境合理性。全面推进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控制线,加快建立统一、协调、权威、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统筹各类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保证国土空间规划落到实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促进空间均衡发展,推动建立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空间发展模式。建立全域“一张图”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多规”空间协调、空间管理协同,实现“一张图”管理。全面推进国土空间修复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土地修复和复垦,盘活闲置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地热资源,修复自然生态环境,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全力做好潞江镇、芒宽乡等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严控城镇开发边界。结合未来城市化发展趋势,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防止城市空间无序蔓延。转变建设用地方式。充分利用非重点生态功能区低丘缓坡土地,促进重点城镇功能升级,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全力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把“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不断优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技术体系、政策管理体系、数据共享系统、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形成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基础的区域生态环境管理格局。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隆阳区以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加强统筹衔接,强化空间管制,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措施,加强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推动中心城区建设“永昌首邑、公园城市”,努力把隆阳建设成为滇西中心城市。
高质量推进山水田园城市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手发力”,确保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两山一坝、显山露水、田园风光、绿带珠联、相融共生”的山水田园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修复东山、西山的生态功能,强化水源地管控,恢复东河生态功能,构建水体生态系统。推进坝区田园风光带管控,推进城市公园和“一河“一带一路””生态廊道建设,把中心城市建成“阡陌有序、田园美丽、河湖清澈、土壤肥沃”的“山水田园城市”。
贯彻落实大滇西旅游环线隆阳段的区域生态协同保护。按照“优格局、守底线、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生态空间挤占、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薄弱、旅游设施建设引发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增大等问题,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环境质量不降低、资源环境不超载、生态安全不失控,提供更优质的生态旅游产品。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以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改造。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工业炉窑深度治理、VOCs全过程综合整治,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示范。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合理配置资源、转型升级、腾笼换鸟。巩固实施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行业搬迁、关停淘汰、转型升级成效。强化能耗监测预警,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
构建主导产业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体系。发挥工贸园区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企业自主制定绿色供应链规范,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协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推进绿色供应链试点。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梯级开发原则,积极配合市级布局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承接石油炼化中下游、天然气利用及下游产业。优化全区新能源布局,推动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建设,争取风电站、光伏电站建设列入省级能源发展规划和风电、光伏专项规划,争取明子山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探索怒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
强化能耗“双控”和碳排放。以能耗强度下降为核心开展能耗“双控”工作。加大天然气、电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与能耗“双控”的衔接。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分析预警。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加快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推行清洁能源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原则,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渣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强老旧小区、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绿色建材,开展绿色建筑节能项目示范。积极推进农业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
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促进运输方式多元化,改变过去以公路为主的单一运输方式,加大铁路、轻轨、航空、航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汽车场站、公交站点、机场、码头建设力度,优化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推进运输方式更加多元,更加便利。加密提级铁路公路通道网络,实现与周边州市铁路互联互通,周边县市高速公路加密提质,区域内大滇西旅游环线全面贯通。构建保山至昆明3.5小时陆路交通圈。巩固和拓展国内、国际航线,推动多种交通运输方式高度融合、有机衔接,最大限度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融入全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实现与大理、丽江、德宏、怒江、迪庆、昆明等地区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大力推进低碳交通运输。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鼓励将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继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逐步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挂牌工作,摸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开展全市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摸清排放水平。逐步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排放阶段排放水平。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货车。加快车用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充电桩布局,在交通枢纽、批发市场、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强规划与管理,依托共享单车解决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有效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管理体系。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政府机构用车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在私人用车中的比例。结合隆阳区实际建设情况,规划建设公交旅游专用快速充电站、环卫、物流专用充电站、城市公共充电站,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充电式设施。
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核心,坚持控源、增容两手发力,深化碧水行动,发力点源、面源齐控,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着力协调水资源短缺,保障最小生态基流,加强全流域污染源精细化管控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减轻水环境容量超载压力。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用水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落实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增加生态用水保障。大力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促进水环境质量提升和水生态修复。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严格水环境空间管控。严格落实水环境分区管控措施,针对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等3类管控区明确管控要求。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中要优先保护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应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本,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饮用水源区保护,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中要淘汰和限制耗水量大、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和产品确保排放总量不超过单元允许排放量;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肥作物种植面积。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实行测土配方施肥。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后未达标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水环境一般管控区要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现有涉水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新、改、扩建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统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要求,调查掌握全市傍河型的乡镇级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情况,以傍河型乡镇级水源地为重点,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化学品生产企业、保山化工园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全方位保障饮水安全。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每年定期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评价,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开展“千吨万人”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保障饮水安全。围绕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提高全民水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涉水事项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
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以保山市隆阳区龙泉门、龙王塘水源地等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化学品生产企业、保山化工园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逐步管控地下水环境风险,强化化工类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开展废弃矿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清单,持续推进封井回填工作。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城镇和农村水污染治理、河流生态治理、沿河直排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重要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流域协同治理一体化。
(一)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落实《隆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相互衔接,严格执行环评准入条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服务和指导,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工业企业入园、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等政策,促使生产力与水环境禀赋条件相匹配,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散、乱、污”等落后产能,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和搬迁技改,鼓励发展低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出取缔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从空间优化污染负荷的分布。
加强环境管理。以源头削减和过程控制为主,以末端治理为辅,开展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强对新扩改建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确保污染治理由达标排放转向治理设施监督管理。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司法联动,加大对破坏水环境、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推进工业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保山工贸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加大流域内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实现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加强企业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采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工艺,扩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提高污水处理排放等级,鼓励或奖励企业中水回用,减少工业用水量。
(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进一步摸清隆阳区主要河流排污口现状,实时更新台账。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等数据进行评估。根据入河排污口布局及其排放量情况实施分类处理,提出整改方案,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加强和完善公告牌、警示牌、标志牌等规范化建设。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对排量小的排水(污)口定期进行水量和水质监测,对支流入河口污染物排放量不定期监测,严格控制水功能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污口出水水质标准。
河道排污口截污。推进老城区管网渗漏、破损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提标改造排口截污设施;加快乡镇、新城区域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居民生活污水基本接入管网,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开展园区等重点区域排口污水下河情况普查和处置,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重点排污单位排口截污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排污口,有效控制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达到纳污能力要求。
(三)城镇水污染治理
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实现“长治久清”。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西大沟、红花河、大小桥河3条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黑臭点位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做到控源截污,补齐污水管网短板,加大监测力度,提高协作能力,持之以恒做好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确保水质稳步改善,实现“长治久清”。
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快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管网配套不完善问题,补齐污水管网短板工程,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解决已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开展老城区截污管网排查,排查摸清老城区截污管网排查,摸清老城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布局及错接、漏接、未接情况。完善城市市政配套管网,实施管网更新修缮,确保污水集中收集率逐年提高。科学制定管网建设和更新修缮计划,逐步补齐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市政主次干道及支路污水管网,对老城区老旧、破损严重的市政管网进行更新和修缮,完成易畴河治理。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老城区小区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完善永昌、兰城、九隆、青华、永盛等街道,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管网。完善东河流域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制定年度计划,实施东河流域乡镇(街道)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对不能纳入市政管网收集处理的村庄,建设分散处理设施。完成大沙河、小枯树庄周边城市污水管网建设。
(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禁养区管理,加大划定禁养区督促管理力度,加大对禁养区内规模以下及散户养殖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力度,严防畜禽养殖污染的反弹。加强养殖尾水处理与利用,对散户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实施三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可因地制宜采取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措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国家相应的水质标准排放或循环利用。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源头减排,要求分散养殖户整治牲畜厩、改圈、建沼气池等“三位一体”建设以及堆肥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建设畜禽养殖粪污收集设施、设备,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水和废弃物处理等工程,推广新型综合治理工艺技术,因地制宜因场施策推进畜禽粪污还田等资源化利用,大力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水平,实现粪便资源化、生态化、减量化和无危害化。
提升种植污染管控。积极推广加厚地膜和生物降解膜,各乡镇(街道)要鼓励废旧农膜收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肥,调整施肥结构及方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实施节水农业暨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项目,提高肥料利用率。因地制宜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狠抓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提高生物农药使用比例,全面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宣传普及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用好药,少用药。
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消除农村裸露垃圾,实现保洁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农田沟渠内及沟渠两边种植水草,建成农业生态截污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农村排污系统,改善农村用能结构和卫生条件。
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三清一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消除农村裸露垃圾,实现保洁常态化,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农田沟渠内及沟渠两边种植水草,建成农业生态截污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农村排污系统,改善农村用能结构和卫生条件。
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压实水资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强治水与水资源协同发力,推进东河等重要河段生态流量研究项目,研究保障重要河段生态流量水库联合调动机制。建立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及相关管理要求,构建生态流量保障监测管控体系,强化生态流量(水位)的常态化监测和管控。
推进全社会节水。实施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入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加强石油、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工程,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有效降低工业用水消耗和污水排放量。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达标的建筑施工排水优先用于生态补水;鼓励钢铁、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业生产冷却水、洗涤用水和锅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加快建立再生水资源利用体系。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加快规划布局保山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全面推行再生水利用新格局。到2023年完成保山中心城区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第三污水处理厂、保山工贸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建设;提标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增加高品质再生水产水规模。
开展隆阳区河流水生态现状调查、摸清家底。全面开展主要河流水生态现状调查,评估水生态健康状况,探索河流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工作。
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做好河道清理,确保主要河流生态需水量,进一步增加水体流动性。重点流域开展生态流量(水位)基础研究工作,全面梳理河流生态用水底线,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水位)达到技术要求。强化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深化河流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加强闸坝(水库)生态调度,完善补水机制,在保障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前提下,制定生态补水计划增加生态水补给量,重点解决东河上游北庙水库坝下及其他河流生态流量不足问题,逐步恢复有水河流。评估拦河闸坝情况,对于设置不合理的拦河闸坝进行拆除和取缔。加强闸坝调度,根据季节性合理调度翻板拦河闸,适度增加调度频次,提升水体流动性。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开展主要河流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在重要河流干支流、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湖缓冲带等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植物。加强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鼓励各地制定符合流域特色的水生态监测评价指标和地方标准。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专项调查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估。
严格依法依规治理。完成白胡子泉等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保山中心城市排污专项规划》等专项方案编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湖岸线规划管控,优化保山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强东河干支流水质监测和数据研判,根据需要在东河干流、主要支流增设监测断面(点位),按期开展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市、区有关单位。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加大对东河流域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对流域内规模养殖场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提高截污及处理能力。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老城区小区污水收集管网、城市市政配套管网、东河流域镇村污水收集管网破损漏接、错接混接问题,加快推进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完善保山工贸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消除污水直排口和管网空白区,稳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东河沿岸入河排污口和企业排污许可进行全面核查,对依法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的单位,完善入河排污口标识。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严格审批,强化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年底前,完成大沙河、小枯树庄周边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023年年底前,消除城市管网覆盖区域河道生活污水直排口,逐步补齐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市政主次干道及支路污水管网,巩固易畴河治理,巩固红花河、大小桥河、西大沟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实施清淤控源。实施东河干流、支流清淤工程,2022年年底前,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市政)污水管网和东河干支流河道清淤工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规范东河流域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
加强节水利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东河卫士”节水公益活动,发动群众、组织志愿者等,广泛开展保护“母亲河”节水行动。适时调整供排水价格机制,加强“再生水”利用,出台保山中心城区、保山坝区城乡居民用水阶梯水价,调整污水处理价格。
联动搞活水体。加快保山坝水生态建设,做好下泄生态流量工作,实行“一张网”供水机制,通过架设管网将保山坝区及周边24个水源点和17座水厂连通,形成循环网络供水布局,对坝区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实现从源头到龙头、从净水到污水再到中水的“一张网”体系,达到城乡供水一体化,构建城乡居民“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供排水格局。科学编制东河流域及青华海东西湖湿地生态功能优化提升改造方案。完成北庙水库引区水源挖潜工程,贯通白胡子泉调水工程1号隧洞,完成金厂河调水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统筹兼顾生态修复与环境美化,以干流和一级支流为重点,确保所有治理工程与环境美化相结合,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湿地建设(改造)、堤岸绿化、村镇氧化塘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推进过程中,通过工程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编制东河流域村庄规划,划定东河流域村庄建设边界,控制村庄无序蔓延,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河塘沟渠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强化保障。做好用地保障,全力落实东河流域污染治理设施用地计划指标。做好资金保障,建立良好融资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融资,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市、区有关部门要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加快东河污染整治项目审批。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碳达峰”、“碳中和”统一部署,鼓励开展可持续造林增汇、森林经营、森林抚育管护活动,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质量。鼓励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实现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加强农田保育建设,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保护,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开展湿地固碳试点。
稳步推进低碳发展。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完成省级、市级下达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重视碳排放基础数据收集统计工作,打好“双碳”工作基础。贯彻落实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钢铁、建材、化工、有色、造纸、化纤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优化调整工业用能结构,重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低碳化发展,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实现达峰目标,助力云南碳达峰。继续推进低碳产品认证,推进落实《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鼓励减排创新行动。加强低碳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生活。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实施生态系统恢复工程,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强化湿地保护,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严格落实钢铁、建材、水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严格产能置换监管,优化调整工业用能结构,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水泥行业生产实施原料替代,鼓励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非碳酸盐原料生产水泥。强化能效对标活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优化全市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以高速公路为重点,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比较2020年有所下降。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基本达到100%。逐步实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用途,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及城市、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等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加强城乡重点水源、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与运维,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增强极端气候事件下水资源的供给能力和调蓄能力,提高抗气候变化冲击能力。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政策深度融合。建立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配合市级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研究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企业温室气体数据报送系统,推进企事业单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完善纳入碳金融、气候风险保险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进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制定。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
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继续强化大气污染物源头精细分区控制,加强VOCs和氮氧化物的协同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到2025年,建立健全隆阳区大气污染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隆阳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重点做好“三个协同”,包括PM2.5与臭氧防治协同、蓝天与应对气候变化协同、NOx与VOCs减排的协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99.4%左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稳定在19微克每立方米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加大重污染行业产业约束力度。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严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准入。及时跟踪国家及地方出台的化工、建材、钢铁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方案,持续推进过剩落后产能压缩,淘汰相应产能与设备,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绿色升级改造,推进产业布局空间和时间优化。实行高耗能高污染区域每平方公里碳排放强度、能源及煤炭消费强度、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刚性约束。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对保山中心城区、产业园区等区域实施差异化管控,重点行业实施错峰建设(生产)、限产限排;适时采取人工增雨;特殊时段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采取“三停”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城市间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挂牌督办,切实解决突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机制,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强化应急会商机制,综合运用用电监控、重点源在线监控、智慧环保等先进手段,结合现场督查,进行强化调度、快速响应、实时指挥、综合决策,科学、精准、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及隆阳工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每年更新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明确不同应急等级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加强政企协商、沟通对接,结合绩效评估对企业进行环保体检,督导企业有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实现污染缩时削峰。
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有效减少重点污染源和全社会VOCs和NOx排放总量,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控煤、控气(废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
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以水泥、砖瓦、石灰、耐火材料、铸造、有色等行业带动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全面提升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实施水泥熟料窑生产线烟气脱硝提升工程,烟气综合脱硝率提升至60%。加快重点地区、工业园区、相关企业淘汰落后燃煤锅炉,推行“以气代煤”工作。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持续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完成每小时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维护)4S店等6个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开展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排放控制、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VOCs蒸发排放控制等工程。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志制度。
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治理,继续推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以物流主要通道和柴油货车集中通行路段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遥感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定期监测监管执法,2025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
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城市道路、公路交通等扬尘防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乡村农业集聚区秸秆、垃圾焚烧管控力度,推广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技术。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效,坚决遏制“散乱污”死灰复燃,异地转移,保持“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问题。
严格声环境功能区划。以保障声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监管,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强化噪声源头控制。在确定城市建设布局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建设。科学划定禁鸣区域、路段和时段,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
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各类环境噪声的防控。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实现工业噪声全面达标排放。完善城乡覆盖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重点噪声污染源应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监测数据将作为执法监管依据。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深入挖掘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采集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样品,分析土壤酸碱性、肥力指标及污染物因子等,明确调查区域土壤基本性质,了解土壤污染物与农作物耦合的关系,掌握隆阳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及农产品安全现状。有序推进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和国家、省确定的土壤环境监测网风险监控点位和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力争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保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周边土壤纳入市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中,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形成“国、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2025年底前,完成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正在或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批准供地方案,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不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实施细则,落实准入管理要求。合理确定污染地块及周边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防止发生舆情。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规范名录公开的内容,细化纳入及移除程序要求。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及风险排查。科学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针对矿山开采后生态恢复区或已变更为耕地的区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及农产品协同调查;针对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排查;针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物,评估污染风险,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降低矿区废物污染灌溉用地或随洪水进入农田的风险,并对其周边沙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到2025年,建立隆阳区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清单,力争完成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重金属新增产能与地区或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建设。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抓好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治理力度
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将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优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落实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措施,开展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或严格管控区划定试点,在满足国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以重度污染集中区域为重点,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农业产业转型及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根据不同土壤类型、污染程度,以及主栽农产品超标程度,选择典型受污染耕地,切断重金属污染源头,推进以降低土壤污染物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工作。按照风险高低,谋划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到2025年,重点区域受污染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率达100%。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强化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强化土地收回、收购等环节联合监管,污染地块应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的潜在高风险地块为重点,建立全省建设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开展进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加强工矿企业监管。开展尾矿库排查行动,凡涉及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尾矿库安全环境隐患,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确定重点治理区域及重点治理项目,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提高尾矿库安全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的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有色金属矿山以及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地块为重点,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采取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品制造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污染阻隔、监测自然衰减等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受污染土壤修复后资源化利用的,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探索污染地块修复方案与后续建设项目地下空间设计方案结合、污染地块修复与后续开发建设协同等“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与监察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人员、设备和经费等条件;充实土壤环境监测和执法人员,配置相应的监测仪器、交通、取证和信息化设备等土壤环境监测及执法装备,强化土壤环境法制培训和土壤监测技术培训,提高土壤环境监管业务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推进土壤环境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中心,分类分级差异化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乡村社会发展水平,保障民生底线。使乡村成为真正有机自然的生态本底,韧性安全的生态网络,符合历史、文化、健康休闲的绿色家园,让绿色、生态与经济发展成为利益共同体。
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监管。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建设必要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
加快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全盘统筹,示范带动”原则,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完善农村污水处理体系,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可实施性和长效性。对人口居住分散,生活污水不易统一收集的村组,以自然组为基础单元,通过边沟功能化整治,结合小型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处理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就地生态化处理。对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具备收水条件的村组,应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后续管护,探索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机制,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加快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将保洁维护与公益性岗位相结合,做到管护有制度、有经费、有人员。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补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能力的短板。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设施,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保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垃圾收集、转运和优化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实施村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示范区域建设。逐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立实用性资源回收利用制度。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建立起常态化、专业化的保洁机制,配置专、兼职保洁队伍,探索推广社会化服务方式,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长期干净转变。制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方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逐步补齐农村社会领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创建一批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效应,为打通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进行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基层专业化维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管理人员和农户的管护知识培训,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健全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设施接管、运维、监督主体,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区、乡镇、村、农户、第三方运营维护单位“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体系,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加强日常维护运行,确保治污设施发挥效用。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生态战略节点保护与修复,增强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实施监测、巡护有效管理基础上,通过建设食物源基地等措施,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稳定动物野外种群活动范围。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建立以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等多部门协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库,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共享,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生物多样性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稳定,重要的生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严禁重点流域非法捕捞。认真开展怒江、澜沧江流域非法捕捞监管工作。抓好沿江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严格禁止非法捕鱼物资交易利用行为,集中治理整顿“三无”船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强化生物生态安全管理。健全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严格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境检验检疫管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对外合作交流管理,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启动外来入侵生物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调查,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成效评估。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生物多样性科学调查监测。完善调查监测技术标准,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加强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的调查监测。探索评估标准,推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保护恢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资源经济价值等评估,定期发布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找准方向,创造条件,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实现生产生活生态齐发展,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生态产业打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促进农业向前、后两端延伸,向下深度拓展,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值提质,提高市场竞争力,丰富生态产品内涵,推动自然资本大幅增值,实现生态价值。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整合农业、旅游、文化等资源,多措并举做大做强“生态+”产业,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进的新路径。
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守住绿水青山,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化品牌,推动绿色惠民富民,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并建立后续监督考核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成果总结和示范推广,形成特色转化模式,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引导探索可持续发展道路。持续推进隆阳区生态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构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和保护,配合省级、市级部门编制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方案、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健全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体系,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保护。配合国家和省级部门抓好高黎贡山地区自然保护地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恢复、保护等工作,全面盘清高黎贡山保山辖区“家底”,建立高黎贡山种质资源数据库。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推进自然保护地标准化建设。依法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以高黎贡山及其向南延长带为重点,开展热带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抓实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做好外来有害生物对自然生态系统风险评价与检测、防控技术工作。开展植被、动植物、重要物种的科研监测活动,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打造生态廊道,推进重点流域和城镇面山周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脆弱敏感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及矿山生态修复,增加林草覆盖,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全面提升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能力,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和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和工业固体废物(含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硅冶炼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染源排查和整治,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以乡镇(街道办)为单位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
加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摸清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分析固废物产生量,科学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保障危险废物、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用地,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保障设施,统筹规划建设。
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走私洋垃圾等专项行动,将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收运、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
积极探索“无废城市”建设。探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统筹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督促乡镇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点稳定运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等为重点,建设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研究,规范中心城区内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推进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逐步扩展到重点乡镇,全面排查“泔水”等餐厨垃圾不规范处置现象,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置点的监督管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不放松。
提升危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支持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区、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利用,鼓励硅产业(废弃的三氯化硅和四氯化硅)集中区统一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全市医疗废弃物联合中心建设项目,解决医疗废物收、运、处工作短板,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并覆盖农村地区,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现场检查力度。
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建设医疗废物专门的收集容器和暂存点,防止其他废弃物混入医疗废物。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的环境监管。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现场检查力度;制定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暂存的指导手册,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档案,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分类、包装方式及暂存场所,推进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小诊所等医疗废物的收集覆盖范围,保证周边居民的环境安全与健康。
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范。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清废行动”,针对环境风险高的堆场,制定综合修复方案,开展修复治理。针对环境风险低的堆场,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堆场周边的环境监测,防范环境风险。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针对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参照国家标准和指南,先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提升辐射监管能力。参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加强核与辐射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三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形成日常辐射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立健全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提升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监管。隆阳区实施涉源单位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涉源单位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实现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全过程监控。对新建电磁辐射类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电磁辐射项目的日常监管与监督执法。认真处理好电磁辐射类项目群众投诉、信访事件,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强化电磁辐射设施环境保护。健全和规范各类电磁设备设施,逐步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对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的电磁辐射的监管,确保电磁辐射平均水平不超过国家限值。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优化工业企业选址选线,杜绝布局性环境隐患。新布局企业应避开禁建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现有选址不合理的高风险企业,尽快关停或者搬迁。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控制等方面制定差别化的环境准入要求,推进环境管理精细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防结构性环境隐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业实行“一票否决”,对现有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快淘汰进程。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强化环境风险评价,细化风险识别、风险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对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明确提出防范环境风险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建立竣工验收的核查机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督促不符合环境风险防范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时整改。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推进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建立日常和应急监测制度,配备其生产特征污染物监测设备,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及时更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强化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共建澜沧江等重点流域环境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州市和县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消防、应急、水利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开展县域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摸清隆阳区生态环境风险底数,提出管控措施,使环境风险可控或消除,补齐污染防治攻坚战基层短板的基础性措施,系统地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风险受体、生态环境风险源、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能力建设等进行科学的调查与评估,全面掌握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正确研判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有针对性制定县级层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推动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委政府要坚决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各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级生态环境领域有关改革制度政策文件,推动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落实各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责任,切实形成各级党委政府治理生态环境合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大平台。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细化量化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与责任,推进落实市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协作和考核机制,促进全市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承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方面的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市委、 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细化任务、措施,统筹做好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加强环境治理政务诚信建设。依托信用中国(云南保山),建立健全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的企业或个人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表彰荣誉、其他不良信用平台、信用承诺等数据归集至保山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着力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紧紧围绕全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探索地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环境监察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宣传教育,提升标准意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将标准推广使用作为环境监管重要抓手。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永续利用,构建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健全未利用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形成“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利益调节格局。探索多元筹资和合理补偿等方式,构建低成本、可持续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补偿方式和范围,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联防共治的运行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草、水务等部门开展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的排查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建立线索移送、督促检查机制,完善案件索赔工作责任制,强化修复效果评估。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进程,强化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目标。加强案件筛选、启动、鉴定评估、索赔磋商、诉讼、修复、执行监督和赔偿资金管理。
夯实司法联动基层基础。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构建监察监测联动体系,依法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探索设立专门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侦查、检查和审判机构,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四合一”的审执模式和跨行政区集中管辖,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力度,探索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制度。
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强化系统治理,实行按效付费。对工业污染地块,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研究推动在环境容量低、生态环境敏感的勐波罗河流域研究制定区域差异化的税额标准。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与环保税征管衔接力度,强化小散污单位纳税人识别。健全环保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税收和环保联合监察机制,健全环保税行政复议制度。
完善价格收费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根据企业污染排放的主要种类、浓度和环保信用评级,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根据有关部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实行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鼓励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素,载明企业污染防治义务,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总量控制、证后执法监管和技术帮扶机制。加强政策协同,打通企业环境数据信息之间的壁垒,构建“排污许可—环境信用评价和管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间无缝衔接机制,形成全链条式的企业监管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为目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重点,培育规范市场为手段,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塑造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新格局。构建市场化多元投融资体系,建立绿色金融单独统计机制,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保市场,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等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进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夯实企业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一切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企业环境自律体系建设,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建立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体系。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落实企业披露主体责任,细化披露内容,规范披露形式。开展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平台建设,打通企业相关信息披露途径。协同金融业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地。到2025年,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基本建成,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社会公众参与度显著提升。
加强环境监测机构自身能力建设。加大和优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配置,增加应急监测设施配置,增强环境监测本领,提升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水平,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补齐监测人员、监测装备、业务能力短板,突出新技术、新装备、新标准应用。到2025年,监测能力全面覆盖环境监测管理要求。
加强环境动态自动监测。完善水质、大气自动监控网络,积极协助“十四五”新增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时掌握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加快规划布局新增2个环境空气自动站、3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站、6个噪声自动站建设。完成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改造,确保实时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得到监测发布。加强声环境监测能力,增加夜间监测要求。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意识,加大环境监测质量风险防控力度,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公共媒体、网络、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定期对区域内重点河流、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掌握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前发出预警。提升土壤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矿上及尾矿库周边土壤监管力度,掌握土壤重点污染区、风险区特征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形成重点监控污染源监测自动预警体系。大力开展国家、省级等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安装建设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现全区联网。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切实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自动化智能化监控水平。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注重实战练兵,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常态化开展知识竞赛、案卷评查等工作,分行业开展模拟现场执法,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建立监测与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实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完善案件移交、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要求,完善交通、取证、快速定性监测仪器以及现场通信指挥设备、现场数据传输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现代化装备的配备。
推进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监督帮扶、交叉执法等专项执法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强化纪律约束。建立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树立执法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加强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于2025年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完善保山市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功能,推动环境行政处罚全链条电子化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规范要求,拓展移动执法系统功能,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管理等平台互联互通。
构建隆阳区“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依托“智慧环保”建立优化多环境要素问题分析模型构建数据服务,建设隆阳区“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完成全区生态环境大数据集成整合,建设隆阳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含控制中心、环保在线监测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开发等,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并与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数据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管理和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与信息化安全保障。以数据安全为核心,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与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制定《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网络与信息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统一进行生态环境信息安全顶层设计,避免安全短板、弱项、漏项,形成规范整合、预防为主的统一信息安全体系。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行动,促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员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力度,读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举办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专题培训班等活动,总结提炼典型实践模式并进行大力宣传与推广。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农村等开展宣传活动。
创建特色品牌。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好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配合省级、市级联合举办六五环境日活动,推动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基层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等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筑牢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与保护母亲河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等相结合,创办品牌宣传活动,增强活动实效。
加强教育提升社会生态文明素养。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组织、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依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
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公众少用私家车,多用公共交通工具。组织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等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自行车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人将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工具。加强引导绿色生活的科技创新和生态文化宣传。鼓励零售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开展低碳生活专项行动,开展“低碳饮食行动”、“光盘行动”,推进餐饮点餐适量化,公务接待简约化,遏制食品浪费。鼓励引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节水、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洁能源。深入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提倡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研究宣传,深挖日常生活细节,建立绿色生活标准,推介绿色生活规范,培养绿色生活意识,宣传绿色生活典范,使人们的绿色理念常态化,绿色生活方式习惯化。
坚持正面新闻宣传。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规范优化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组织策划主题新闻采访,报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成效,展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共同讲好保山生态文明故事。深度挖掘选树一批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最美基层环保人等优秀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基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事迹和人物的报道,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推行绿色办公。按照减量化的原则全面开展绿色低碳办公,全面推广无纸化办公平台建设,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间的网络建设和电子办公设备升级,开展办公电脑节能利用;全面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节能改造、能效评级及绿色建筑标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制定节水、节电、节气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广节水、节电器具和设备,对办公楼相关设施开展节能改造,对新建办公楼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政务新媒体宣传,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账号,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频次、原创水平和内容质量,增强发布信息的形式多样性、内容可读性、公众阅读量、网络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鼓励用好5G传播特质与规律,拓展信息服务形态,根据公众需求和行为进行内容定制与精准推送。创新线上宣传载体和内容。聚焦生态文明、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主题宣传。打造线下宣教新媒介,在交通工具、户外场所等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海报、挂图等,生动形象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
发挥党政机关引领作用。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动员和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探索创新绿色发展模式。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相关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排污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
发挥人民团体积极作用。共青团组织积极发挥青年力量,以推进“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深化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以“三减一节”(减霾、减塑、减排、资源节约)和垃圾分类为重点,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团员、少先队员、青少年志愿者和青年环保社会组织为主体,组织“生态文明大讲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讲好保山生态文明故事。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在家庭领域作用,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广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等主题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打扫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垃圾分类等。
发挥社会组织引导作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积极推动本地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打造联盟品牌宣传活动。引导具有对外交往能力的环保社会组织“走出去”,通过民间交往讲好保山生态文明故事。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推进政务新媒体环境管理模块建设,规范优化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案例、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提高对重大舆情分析研判的质量,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做好新闻热点回应。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形成线上线下相同步、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深化环保设施公众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
全区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纳入隆阳区国民经济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一领导,由隆阳区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区直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隆阳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级实施、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坚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加强专家技术支持。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开发,重点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先领域和关键技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资源节约型的产业和产品。
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尽快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拓展人才教育和培训途径,形成基础培训全面覆盖、特色培训相互补充的培训体系。实现技术骨干人员轮训率达到100%、新上岗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促进专业人才的引进,逐步建立一支懂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满足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环境保护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重点保障环境治理、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监管、监察、监测、科研、宣教、信息化建设等经费。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运用价格、税收、补贴等措施,激励吸引社会资金,以发挥社会性资金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国开行EOD项目融资、每年的省对下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专项资金,加大现有各项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要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以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破解环境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为重点,强化对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形成技术集成,加强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环保技术研发与科研成果转化,助力打造发展节能环保科技产业集群。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科普活动,进一步加强环境科普宣贯工作,推动环境科普基地建设。
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增强公众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重大工程落地实施。
建立“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机制。督促跟踪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在2023年、2025年底组织对实施情况分别进行评估,其中,依据2023年中期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将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对各项目、任务、目标进行考核,总结规划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附表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资金概算 | 牵头单位 | 建设时限 | |
(万元) | ||||||||
22项 | 总计 | 592047.939 | ||||||
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17项 | 合计 | 584886.939 | |||||
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水环境质量改善项目 | 1 | 保山市隆阳区秀丽潞江环境综合整治与农文旅融合开发(EOD)项目 | 芒宽、潞江 | 实施农村“两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咖啡加工产业园、咖啡水洗工厂、咖啡研学示范园,集中处置咖啡鲜果初加工废水达标排放,发展咖啡豆恒温恒湿仓储、咖啡学研示范(研发培训、检验检疫、物联网、咖啡文化体验中心)等产业咖啡产业学研示范综合开发项目;发展新寨村(万亩咖啡示范村“咖啡文化艺术村”)、赧浒村(咖啡+民族团结示范村)、芒旦村(咖啡+传统村落)、丙闷村(咖啡+榕树第一村)等特色村落的旅游产业;开展怒江疏浚以便进一步发展旅游客运,建设沿江旅游道路——木棉大道(木棉花风情走廊)、旅游与农业产业联通道路——半山咖啡大道(半山咖啡体验走廊)、沿江旅游连接线 | 2972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2 | 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水源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 杨柳乡 | 重点开展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人畜粪便处置、交通污染及风险控制、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 | 2085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3 | 隆阳区东河(板桥至永盛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板桥、永盛 | 项目主要实施河道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缓冲带湿地强化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08.66亩,新建生态截留沟6915m,生态塘40座,建设长度8.68km,单侧宽度15m生态缓冲带,新建生态护坡工程1500m。新建26套生态湿地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1万m3/d。 | 12506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3-2025 | ||
4 | 保山市澜沧江、怒江干流(隆阳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隆阳区 | 对经过排查溯源后予以保留的入河排污口,统一编码和设立标识牌、显示屏,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计量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在线监控,设置必要的检查井,对现有设施开展更新维护。 | 20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
5 | 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东河流乡镇 | 227个城中村板块管网改造工程、232个自然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餐厨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建筑垃圾再生回收利用工程、东河30条支流清淤疏浚工程。 | 174900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2022-2025 | ||
6 | 东河流域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东河流乡镇 | 通过对东河流域一级支流入口以及重点断面建设监控、自动监测,实现东河流域智慧化建设,通过污染行为监控及水质监测分析巩固东河治理成效。 | 10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
7 | 保山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 | 中心城区 | 截污工程:敷设户内和村内截污管网243573千米,配套相关设施的建设; | 20545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
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项目 | 8 | 隆阳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 | 芒宽乡、潞江镇、瓦马乡、瓦房乡、瓦窑镇、板桥镇、金鸡乡、汉庄镇、辛街乡、水寨乡、瓦渡乡、丙麻乡、西邑乡、杨柳乡、蒲缥镇 | 隆阳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和庭院式人工湿地,其中改良型A2/O+沉淀+微滤一体化设备共19套,庭院式一体化设备28座,污水收集管网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其中DN200型号26755米,DN300型号46757米,Ø700塑料检查井1838座。 | 7674.059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 9 | 隆阳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永昌街道、九隆街道 | 对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点位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14个设备进行配置更新。 | 145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10 | 保山隆基碳碳沉积车间尾气回收项目 |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对保山隆基沉积车间 VOCs 尾气开展深度治理,项目实施后可使沉积车间碳碳沉积生产线尾气排放量从20000-25000m3/h,降低到5000m3/h左右,排气量下降75%-80%,VOCs(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由 100mg/m 3 左右降低到 60mg/m 3 以下。VOCs(非甲烷总烃计)减排量 21.6t/a。此项目配套新建年处理沉积车间制碳项目的尾气 VOCs 处置系统 1 套、充压机房、压缩机厂房、仓库等厂房,厂区配套道路/给排水/消防/信息网络等公辅设施。 | 3200 | 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2023-2025 | ||
大气环质量改善项目 | 11 |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大气污染精细化动态管控及协同减排项目 | 隆阳区 | 进一步摸清隆阳区本地大气污染源分布、排放等情况,建立重点大气污染源清单,并将相关数据、资料转化为“环境一张图”,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 48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3-2025 |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2 | 保山市北庙水库水源区环境整治工程 | 板桥镇 | 主要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工程。 | 1205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13 | 怒江流域隆阳区芒宽段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芒宽乡 | 建设污水处理系25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50千米,检查井2007座、化粪池1267座;建设相关附属设施,购置及安装日处理15吨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设施1套,垃圾箱152个、勾臂式垃圾清运车12辆。 | 30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14 | 隆阳区汉庄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汉庄镇 | 建设污水收集工程,包括污水收集管、入户支管、户线检查井、沉泥井等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包括建塘库处理系统及其附属工程等。 | 1974 | 汉庄镇人民政府 | 2022-2025 | ||
15 | 怒江一级支流东河流域上游村落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板桥镇、金鸡乡、汉庄镇、辛街乡、瓦渡乡、丙麻乡、西邑乡 | 村落新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 498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16 | 隆阳区板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板桥镇 | 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污水收集管5210m,新建污水收集管4190m;新建污水收集管7260m;入户支管22552m;户线检查井2887座;检查井313座;沉泥井63座;检查井242座;沉泥井48座。污水处理工程:新建塘库处理系统7座:40m³/d的4座、50m³/d的2座、70m³/d的1座、140m³/d的1座。 | 1992.88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17 | 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 各乡镇(街道) | 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 | 500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
现代环境 治理体系构建工程 | 5项 | 合计 | 7161 | |||||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1 |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 | 九隆街道 | 购置及安装环境监测和监察仪器设备98台。 | 111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2 | 隆阳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与提升项目 | 九隆街道 | 配置监测仪器设备37台(套)。 | 83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3 | 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自动站监测项目 | 中心城区 | 建设功能区噪声自动站7台 | 13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项目 | 4 | 隆阳区“智慧环保”建设 | - | 建设隆阳区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含控制中心、环保在线监测建设(2个空气自动站、1个水质自动站、3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站、6个噪声自动站建设)、视频监控、平台开发等,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并与省、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 3091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2-2025 | |
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 | 5 | 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生态监测项目 | 芒宽、潞江 | 对隆阳区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配置生态监测设备。 | 2000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2024 - 20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