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一把手”承诺按期解决问题公示表

索引号
01525649-8/20230625-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6-25










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联系电话:0875-2140176

承诺时间:2023年6月5日

序号

单位名称

职务

姓名

承诺事项

预期目标

时间进度及措施

公开承诺范围

备注

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云龙

逐步消除东河流域干支流沿线镇村生活污水排污口

严禁禽兽粪便等养殖废水直排东河,确保东河排污口只减不增。

  1.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东河流域干支流排污口整治;
  2.2023年9月30日前,定期对排污口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3.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巩固提升排污口整治成效。

全区范围


承诺人:王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