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011、012、013、014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42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4-21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隆自然资罚字〔2026〕011号、012号、013号、01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隆自然资罚字〔2026〕011号、012号、013号、014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