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隆阳区2019-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7-7-/2019-02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2-01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市驻隆单位:

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5〕102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全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保财行〔2018〕176号)文件精神,我区已顺利完成了2019-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经市财政局报省财政厅备案,并在省、市财政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隆阳区中心城区2019-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名单详见附表,同时在隆阳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区会议定点场所名单,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名单进行会议定点管理。根据《云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或培训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本次公布的定点场所召开。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采用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会议费,加强风景名胜区会议管理。会议定点场所以及单位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或培训中心不得以现金结算方式结算承接的党政机关会议。

三、隆阳区财政局对签约饭店有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为党政机关和定点饭店做好服务工作。

四、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全市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工作按属地原则由隆阳区财政局统一采购,隆阳区辖区范围内单位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表:《隆阳区中心城区2019-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表》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