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95-7-/2020-1029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文      号
隆民政发〔2020〕76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29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20〕118号)通知要求,结合隆阳区养老服务项目实际,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民政事业项转移支付资金156万元下拨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乡镇、各养老机构,严格使用资金,杜绝改变资金用途,遵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作他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用于设施设备购置的资金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设施设备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内控制度等原始单据报区民政局财务股核账。用于建设的资金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同时将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验收单、发票、内控制度等原始单据报区民政局财务股核账。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