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695-7-/2022-0617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6-17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隆阳区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度市级共下拨隆阳区福彩公益金204.5万元。分别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6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23万元,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4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补助,12.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50万元,儿童福利6万元,残疾人福利事业专项基金23万元。全部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直接下达到项目实施乡镇或部门。

二、资金拨付情况

保财综〔2021〕7号下达隆阳区保山市分成的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204.5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6万元,补助项目4个,具体为:2个正在做规划设计,分别是隆阳区水寨乡敬老院消防改造建设补助、隆阳区潞江镇石梯敬老院消防改造建设补助;2个为项目已经建设完工的缺口补助,分别是隆阳区辛街乡敬老院建设补助、隆阳区潞江镇芒颜村坪河自然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目前资金指标已经到达实施主体乡镇,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50万元,补助项目3个,具体为:隆阳区杨柳乡茶花片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万元,项目进度90%、隆阳区蒲缥镇石亩河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万元,项目进度80%、隆阳区瓦窑镇下河湾松岭岗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万元,项目进度90%,项目资金区财政已直接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4万元,补助项目2个,分别是:兰城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金鸡乡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用于兰城街道及金鸡乡的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因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目前尚未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项目建设补助6万元,用于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因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尚未支付;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23万元,补助项目7个,分别是:隆阳区永昌街道上营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5万元、隆阳区西邑乡永信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隆阳区芒宽乡平田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隆阳区蒲缥镇九峰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隆阳区潞江镇潞农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隆阳区潞江镇新农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隆阳区辛街乡小田坝村为民服务站建设补助3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已完成,项目资金区财政已直接下达项目实施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补助12.5万元,补助项目22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万元,永昌街道等21个乡镇(街道)分别补助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各0.5万元,目前,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及所有乡镇(街道)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均已完成挂牌,但由于区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尚未支付;残疾人福利事业专项基金23万元,用于2022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实施,项目资金区财政已直接下达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1.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老旧,添置了设施设备,改善了软件环境,提升了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安全、就医、养老等问题。

2.殡葬项目的实施,对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理解支持起到促进作用,群众得到实惠,群众满意度提高,全区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3. 为民服务站建设,健全了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实施,一是帮助残疾人家庭硬化院场、加装无障碍坡道、护栏、扶手,安装马桶、升降花洒、低位洗手台、橱柜、洗浴设施、盲人专用厨具等。二是为上级选拔、输送以及培训残疾人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推进全区残疾人文艺事业的发展。

5.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采取与隆阳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联合建立的方式,加强区域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作,借力隆阳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推广作用,对辖区内部分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办理事项指导服务,作用发挥明显。各乡镇(街道)建立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0日,已在民政登记管理系统录入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数据452个,及时纳入乡镇(街道)监管范围,指导其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事务、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领域发挥了良好作用。

6. 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把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让居民广泛参与,树立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益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7. 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的开展,通过对困境儿童和“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陪伴、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等服务,让孤儿等特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特此公告

隆阳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