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5-7-17_Z/2018-092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18〕119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20
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
为迅速贯彻“1十8”专项行动及各级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重要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各项民政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汛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突出底线思维,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治安,加强源头管控,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刻认识当前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排查隐患,抓住重点。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工作特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主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安全巡查、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等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值班巡查、安全用电、消防等工作。
(三)加强教育,营造氛围。坚持宣传教育先行的工作方法,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加大力度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形成人人都重视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及时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时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造成事故隐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积极推进电气火灾防范排查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行业系统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按职责依法开展行业电气火灾防范排查治理,制定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等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预防水平等。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安全责任制。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到行动中,对照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盲区和死角。
(二)健全安全组织网络。要围绕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相应强化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员、机构、装备、经费“四到位”。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预案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强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大力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效率。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等活动,做到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
隆阳区民政局
2018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