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省级 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695-7/20230619-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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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6-19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管理办法(云民发〔2021〕184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隆阳区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中央及省级共下拨隆阳区福彩公益金804.5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14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490.5万元)。分别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460.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60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20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0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35万元,儿童福利(孤儿助学金)10万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105万元,社区志愿服务试点资金及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建设9万元,残疾人福利(板桥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隆阳区已拨付使用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67.89万元(中央17万元,省级50.89万元),未使用736.61万元,其中:中央297万元(1.孤儿助学金2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资金按每月用款进度拨付使用,计划于2023年8月使用完毕;2. 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70万元;3. 青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25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财政已下达指标,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省级439.61万元(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70万元、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45万元、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70.5万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6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35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项目34.11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20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00万元、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志愿服务项目5万元,资金未拨付完原因:财政已下达指标,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一)隆财社〔2022〕26号(保财社〔2022〕288号)244万元、隆财社〔2022〕162号(保财社〔2022〕175号)70万元,合计下达隆阳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14万元,其中:

1. 儿童福利类项目1个,为孤儿助学金补助资金10万元,目前已经使用8万元,剩余资金2万元将按月补助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个,补助资金5万元,为板桥镇精神障碍项目,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用于康复器材购置,资金已使用完毕;

3.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项目2个,补助资金4万元,分别是:永昌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补助2万元,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用于困境儿童服务,已经使用 0.67万,未使用1.33万。未使用资金计划在2023年10月底使用完毕、瓦渡乡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补助2万元,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单位完成服务需求摸底制定了项目方案,按项目方案资金计划在2023年10月底使用完毕;

4. 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个,补助资金225万元,用于青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2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5.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项目1个,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二)隆财社〔2022〕137号(保财社〔2022〕141号)下达隆阳区省级福彩公益金总额430.5万元,其中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20万元,补助项目1个;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00万元,补助项目1个;老年幸福食堂70万元,补助项目4个;居家适老化改造75万元,8个乡镇250户;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90.5万元,补助项目5个;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35万元,补助项目1个;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35万元,补助项目2个;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活动补助5万元,补助项目1个、隆财社〔2022〕163号(保财社〔2022〕178号)下达隆阳区省级福彩公益金总额6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60万元,补助项目3个。2022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补助490.5万元,具体实施项目为:

1.养老服务建设项目11个235.5万元,其中:(1)老年幸福食堂4个70万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单位分别是:保山暖阳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20万元、保山重阳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20万元、永昌街道双虹社区真珍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20万元、板桥镇青莲社区百忍屯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10万元;(2)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8个乡镇(街道)250户75万元(5个街道100户30万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资金已拨付完毕、3个乡镇150户45万元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3)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个90.5万元,项目分别为:金鸡乡敬老院消防水池建设30万元及电梯安装20万元,电梯安装资金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消防水池建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潞江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建设15万元,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水寨乡敬老院消防改造10万元,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瓦渡乡敬老院消防设施维护8万元,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西邑乡敬老院消防设施维护7.5万元,项目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正在实施。

2. 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35万元,用于隆阳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项目资金已使用0.89万元,用于设备及台账资料打印,19.1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3. 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20万元,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4.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项目3个60万元,分别为:板桥镇官坡片区公墓、板桥镇柴河片区公墓、丙麻乡太河片区公墓建设项目3个公益性公墓各20万元。资金已由财政下达隆阳区殡仪馆,但由于地方财力困难,资金尚未拨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进度:板桥镇官坡片区公墓、板桥镇柴河片区公墓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尚未按时开工建设、丙麻乡太河片区公墓因项目选址不当,后期重新选址,现已开工实施。

5. 隆阳区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00万元,分别用于隆阳区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50万元、殡仪馆配套基础设施改造50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因区财政国库资金紧张,尚未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6.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2个项目35万元,分别为:兰城街道汉营社区为民服务站项目建设20万元、兰城街道田心社区为民服务站项目建设15万元。项目建设已经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因隆阳区财政困难,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

7.省级社区志愿服务站项目5万元,补助项目1个,用于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活动补助。项目资金因区财政国库资金紧张,尚未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及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老旧,添置了设施设备,改善了软件环境,提升了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安全、就医、养老等问题;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的投入,解决了社区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安心、舒心、放心、优惠的“家门口”就餐服务,让老年人“食有所依”,居家适老化改造惠及250户行动不便、辅助设施不齐、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他们的幸福感、满意度、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强,政府的执政效能不断提升;孤儿助学金的发放有效缓解孤儿就学压力,使孤儿享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了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项目,把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让居民广泛参与,树立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益意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已初显成效,目前已进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全国首批示范创建131个拟命名公示名单,现公示已结束等待最终命名。残疾人福利,满足了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为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提供了重要途径。福彩公益金对殡葬项目的投入,对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理解支持起到促进作用,群众得到实惠,群众满意度提高,全区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特此公告

隆阳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