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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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02_D/2016-031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1-0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隆阳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迈上新的台阶

(一)健全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区成立了由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宣传、保密、公安、法制、民政、环保、计卫、经信、教育、文广、住建、各乡街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区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区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区、乡、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在全区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经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区各部门、各乡、街对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文件,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明显增加。年初,按照省、市政府工作安排,编制了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宽,从政府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文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方面通过网络平台等形式依法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区制定下发了《隆阳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和落实。

针对涉及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任务,明确要求区政府及部门要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成立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全区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逐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审核,并通过电视、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制定城中村改造回迁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回迁分房和棚改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确保全区食品药品、生活环境和生产安全。制定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认真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对拟征收土地进行预征地公告,落实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并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深入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保障教育公平。渐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机构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确保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到了实处,全面提升公开效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们把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作用,拓展公众互动渠道。

(一)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为了更好的完成上级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审批的工作要求,区政府加大政府网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已经建设完成的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没有认真维护的网站进行关停,目前全区保留政府门户网站14家,党委系统的网站2家。

(二)发挥民心网作用,深化与公众互动沟通。我们始终坚持倾听民声、实现民意的宗旨,促进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共查询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此外,还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乡街均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对于区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政策,区政府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和公布,在年初召开的全区经济工作、计划生育、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诸多政策进行了公布。各乡街办事处在醒目的位置建立了公示栏和公示板,对本部门的职能、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等常年进行公开,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和各部门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采取不同的形式和层次进行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如全区的经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成就等,除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对外宣传外,还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府公告、印发文件、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对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内容,如政府和各部门的有关决定等,主要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内容,如机关内部的财务、干部人事、福利待遇等事项,主要由本部门采取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全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1月至12月,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件。其中撤销1件,维持2件,变更1件,自愿撤回申请3件。案件性质涉及土地、房屋拆迁、房屋登记、政府信息公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处罚。所办理的7件行政复议案件未出现因程序错误、事实调查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被撤销,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化解矛盾、解决争端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应诉案件25件,14件应诉机关为区政府,占总数的56%;10件应诉机关为区政府所属部门,占总数的40%。1件应诉机关为乡镇人民政府,占总数的4%。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3件,占总数的12%;土地12件,占总数的48%;地矿1件,占总数的4%;林业4件,占总数的16%;城市规划1件,占总数的4%;房屋登记2件,占总数的8%;药监2件,占总数的8%。在25件行政应诉案件中,11件撤销,占总数的44%;履行法定职责4件,占总数的16%;确认违法或无效1件,占总数的4%;驳回起诉2件,占总数的8%;原告主动撤诉3件,占总数的12%;驳回诉讼请求4件,占总数的16%。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部分单位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用还需更好发挥。

2015年,我区将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形成人人关注政务公开,人人参与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取得实实在在的公开效果。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针对性地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

(三)进一步充实、调整、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加强对各部门民心网诉求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促。

(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公开意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检查督导。强化考核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力度,用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引向深入,推向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