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2-0/2025121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11

水寨乡人民政府、河图街道办事处: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保发改区域〔2025〕347号)要求,现将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前批)投资计划781万元(含劳务报酬394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计划内容

(一)隆阳区水寨乡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地点:水寨乡新路村、摆菜村、太元村、上江边村。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硬化5.436公里(3.5米宽),挡土墙1005立方米,混凝土排水沟113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75米。

3.建设年限:2025年12月—2026年9月,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成。

4.项目投资补助及劳务报酬:项目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88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95万元。

5.受益对象: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126人参与项目建设。大力组织搬迁脱贫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6.项目法人:水寨乡人民政府。

(二)隆阳区河图街道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1.建设地点:河图街道大官庙社区、化美社区。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村内道路提升改造3.2公里(5.8米宽,含排水沟及挡墙),生产道路硬化2.5公里(混凝土,道路宽3.5米至4.5米)。

3.建设年限:2025年12月—2026年9月,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成。

4.项目投资补助及劳务报酬:项目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3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99万元。

5.受益对象: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171人参与项目建设。

6.项目法人:河图街道办事处。

二、绩效目标

本次下达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实施2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力组织当地低收入群众务工就业,严格按标准发放劳务报酬。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水寨乡人民政府、河图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指南(2025年版)》要求,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务必于2025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严禁将项目补助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落实项目主体责任。水寨乡人民政府、河图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指南(2025年版)》及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等政策内涵,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项目建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自验,业主单位组织竣工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区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区级验收。

(三)加强群众务工组织。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积极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群众、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务工内容和劳务报酬标准,落实项目开工前必要的岗前技能培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四)严格劳务报酬发放。项目施工合同要严格约定以工代赈政策落实相关条款,明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人数和开展技能培训的人次和内容;施工监理合同要严格约定其对务工考勤和劳务报酬发放的监理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完善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如实记录群众每日务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平台发放,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按统一规范台账做好登记,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应由务工群众本人确认,在项目所在地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区级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五)做好月调度工作。本次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纳入一体化平台监管体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通过纸质调度表和一体化平台报送区发展改革局。区发展改革局将适时对项目施工、劳务报酬发放等开展现场核查,省、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附件:1. 隆阳区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表

    2. 隆阳区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