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乡镇(街道)委托代建代管农村公益性公墓成本监审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5080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0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 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7 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测算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8 号)等有关规定,我局遵循公平、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组织成本监审人员于 2025年7月15日至7月30日依法对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隆阳区由天寿公司代建代管的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
(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一)初步审核。接到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成本监审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后,及时对成本数据进行了初审。
(二)实地审核。成本监审人员到公司对相关成本报表资料进行实地审核,并深入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点开展实地勘验。
(三)审核测算。经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测算后,形成初审结论,并组织讨论。
(四)征求意见。将相关成本费用核增核减意见及理由告知公司,征求公司意见。
(五)制作报告。通过征求意见建议,对数据进进行修改和完善,制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代管公益性公墓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公益性公墓负责规划建设全区公益性公墓33个。规划占地面积 1259.7亩。2025年,已建成并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33个,建成墓位54701冢,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已安葬墓位32067 穴。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完成结算及验收的有16个公墓。
五、定价成本费用核定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计入公墓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计入公墓定价成本的费用,在合法的前 提下应当与公墓经营相关。
(三)合理性原则。计入公墓定价成本的费用,在合法、相 关的基础上,还应当反映社会公允,按照合理方法和标准核算。
六、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和核算分摊方法
(一)成本调查监审的主要内容
全区由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公益性公墓负责规划建设全区公益性公墓33个,完成结算及验收的公墓有16个,根据公墓所在区域以及地形,选择了8个点开展本次成本监审。监审的主要内容,一是公益性公墓墓穴开挖建设费、墓碑墓架成本、墓碑墓架安葬工时材料费等费用以及与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成本直接相关的数据;二是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人员薪酬、水电费、办公费等相关的费用。
(二)成本核算分摊方法
按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价格制定原则,充分体现公益性,公益性公墓成本不包含征地费、墓地前期成本、墓地公共部分建设成本,只包括墓穴开挖建设费、人工劳务费及管理维护费等成本费用。
1. 墓位定价成本=墓穴建设成本
2. 墓碑墓架定价成本=墓碑墓架进货成本+墓碑墓架安装成 本+刻碑+二次运输成本
3. 年管护单位成本=年管理运行成本/核定墓穴数量
七、成本费用及相关指标核增、核减的情况
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对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及相关指标进行了核减。核减墓穴安装成本,按照墓碑墓架安装时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减,核减单墓刻碑费用1300.00元/冢,双墓刻碑费用1400.00元/冢。
经监审,8个公墓墓位和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分别为:
1.水寨中心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367.00元/冢、双墓594.00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21.80元/冢;
2.汉庄镇平地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536.00元/冢、双墓866.56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24.40元/冢;
3.潞江镇辛家山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388.00元/冢、双墓626.00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25.60元/冢;
4.潞江镇芒柳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404.90元/冢、双墓654.53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376.00元/冢;
5.西邑乡马鞍山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757.00元/冢、双墓1223.00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51.70元/冢;
6.西邑乡松子园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908.42元/冢、双墓1468.35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242.00元/冢;
7.西邑乡沙子坡公墓单墓墓位成本为:504.26元/冢、双墓815.25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946.00元/冢;
8.蒲缥镇公墓三期单墓墓位成本为:4010.00元/冢、双墓6481.00元/冢,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04.60元/冢。
八、成本监审结论:
经监审,综合8个公墓隆阳区由天寿公司代建代管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及管理维护费定价成本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定价成本
隆阳区天寿公司代建代管的公益性公墓单墓单位定价成本984.45元,双墓单位定价成本1591.09元。
(二)公益性公墓墓碑墓架定价成本
本次墓碑墓架单双墓设计两个款式:单墓基本款:2399.50元/冢,款式一:3199.00元/冢;双墓基本款:3199.00元/冢,款式一:4399元/冢。
(三)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定价成本
隆阳区天寿公司代建代管的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成本为125.31元/冢/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监审对象为墓位定价成本、墓碑定价成本、生态葬定价成本、管理维护费成本。
2.本报告是根据保山隆阳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成本监审的相关规定作出的。
3.参加本次成本调查测算人员与被调查测算单位均无任何 利害关系。
4.本报告仅为本次制定隆阳区公墓价格提供决策依据。若其 他部门或工作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因核算指标、概念等 不同而引起误差,本报告及其制作单位均不承担责任。
成本监审人员:曹志娟 孙廷中
附件:定价成本核定相关表格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