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525685-0/2024011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督查检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1-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第四季度,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在运行的1个政府网站和5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三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但金鸡乡人民政府、区商务局未报送三季度网站及新媒体整改情况报告。

(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三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平稳运行,共计发布信息3548条,其中:动态类信息77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3471条;领导信箱收到来信留言7条,其中:5条在5个工作日内已答复网民、2条留言答复未按时限办理;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51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第四季度,全区开展政策解读6件,多元化解读6件。其中,仅有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开展多元化解读,其余29个区直部门、21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未开展多元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到位。部分单位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前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导致政府网站公开的内容出现各种错误表述。

(二)互动回应不及时。个别单位对政府网站领导信箱来信留言重视不够,工作被动,留言回复不及时,存在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网民来信留言的情况。四季度,因永昌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来信留言未及时办理,区人民政府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信息变更等未严格按照新媒体管理程序进行,行为过分随意。如:2023年10月份,辛街乡人民政府自行关停微博账号,未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审核,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进行注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压实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要高度重视解读回应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及时规范办理、答复网民留言,避免引起炒作舆情。

(二)规范平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隆政办函〔2022〕20号)要求,规范新媒体账号开办、关停、信息变更程序,新媒体要取得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才可开办、关停或者修改账号名称,无力运维的账号要及时上报关停注销。

(三)强化日常运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自检自查,及时对栏目更新、互动交流、政策解读等情况进行检查,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做到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及新媒体账号,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四)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详见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发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将PDF版文档报区政府办公室。

2.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做到格式体例合规、文字客观简练、数据准确无误,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表述与往年重复雷同等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通报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完成相关工作要求。请被通报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16:00前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文件传送)报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删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