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525685-0-/2022-041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督查检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4-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一季度,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在运行的区政府门户网站和53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单位共计55个,分别是21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4个区直部门。一季度,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461条(附件1),发布量最多的是西邑乡发布信息572条,区发展改革局发布信息248条;最少的是瓦房乡发布信息23条,区审计局发布信息2条。网站出现错误表述751处(附件2);空白栏目7个(区市场监管局2个,辛街乡2个,区财政局1个,区卫生健康局1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个);长期未更新栏目19个(西邑乡、水寨乡、瓦马乡、瓦房乡、辛街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林草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执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各1个);办理领导信箱留言53条,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区政府2件,区财政局1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53个,其中,一季度逾期15次(辛街乡微博1次,水寨乡头条2次,瓦马乡头条1次,瓦马乡头条1次,瓦渡乡头条1次,青华街道头条1次,板桥镇头条2次、微信公众号1次,汉庄镇头条1次、微信公众号1次,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1次,区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1次,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微信公众号1次);出现错误表述共100处(附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单位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体现,还存在应付检查和“开而不管”的现象。部分单位按照检查指标最低要求更新信息,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强;少数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长时间不更新。

(二)内容审核不严不实。部分单位没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严格审核,导致发布内容不断出现表述错误;有的单位落实日常读网制度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历史稿件中存在的表述错误,影响了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

(三)运维保障不到位。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仍然存在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和逾期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各政务公开单位要积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水平快速提升。

(二)强化运维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压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安排专人维护管理。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在信息发布前必须使用政府网站错别字检测系统进行纠错,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未审核或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

(三)严格新媒体开设。严格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变更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备。要加强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内容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等底线问题;要及时维护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有关信息,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方式:赵仙,2129727,邮箱:longyangzhengwu@163.com。

附件:1.2022年一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量统计表

2.2022年一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错误表述统计表

3.2022年一季度政务新媒体错误表述统计表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