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鸡乡金鸡村内四一五夺枪起义展览馆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22-0/2025061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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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服务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6-12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上报金鸡乡金鸡村内四一五夺枪起义展览馆周边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金政请〔2025〕36号)文件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鸡乡金鸡村内四一五夺枪起义展览馆周边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

项目法人: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刘永早。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金鸡乡金鸡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硬化提升路面1100平方米,部分路段配套安装安全护栏;新建挡土墙450立方米、生态停车场200平方米、展览馆后排水沟60米,铺设道路两侧排水管150米;购置安装游客标识标牌1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5年闵行区(街镇)对口帮扶保山市隆阳区项目资金116万元。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5年。

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经审核通过并具备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