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鸡乡集镇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22-0/20240731-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7-31

关于金鸡乡集镇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金鸡集镇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金政请〔2024〕25号)收悉。为促进搬迁群众增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鸡集镇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刘永早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金鸡乡金鸡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3.87亩(折合2583平方米),新建120平米仓储用房1层(含门卫室12平方米,轻钢结构)、30平方米公厕1座、场地平整(含土石方开挖、回填)2406.7立方米,场地硬化2500平方米,支砌挡土墙250米,大门2道、铁艺围栏250米(高1.2米),配套供电、给排水相关附属设施1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七、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招商运营,年可收取租金5万元以上,收益用于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安置点管理、村内公益事业支出等;优先录用农民群众按劳发放工资,预计年固定用工5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可增加劳务收入,按照项目建设投资72.91万元中15%为人工费来计算,群众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能够获得劳动报酬10.94万元。

八、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认真落实和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闲置、挤占或挪作他用,发挥投资最大效益。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要求,安排专人建立好项目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和审计等工作,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后报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此件公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