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水寨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22-0/2024060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6-07

关于水寨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水寨乡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水寨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水政发〔2024〕39号)收悉。为促进搬迁群众增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经研究,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寨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杨嘉聪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水寨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75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硬化道路840平方米;安装新能源充电桩2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七、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引进优质企业入驻,有利于推广销售本地农特产品,有利于整合外部和内部优势资源,推进产业多元化融合发展,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打造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安置点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吸纳当地劳动力22人参与工程建设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3万元。

八、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你们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认真落实和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招投标等相关前期手续办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建设内容推进项目实施。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闲置、挤占或挪作他用,发挥投资最大效益。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要求,安排专人建立好项目档案,项目竣工后,及时完成项目决算和审计等工作,编制项目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及时组织乡级初收,完成验收后报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

(此件公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