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芒宽乡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30707-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07
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芒宽乡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的请示》(芒政发〔2023〕76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芒宽乡生物质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及法人代表
实施单位:隆阳区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钱涛
三、项目建设地点
芒宽乡平田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厂房700平方米,购置生物质颗粒加工设备1套,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配套建设供水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隆阳区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3年7月—2023年12月
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并具备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