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岩箐村委会沙戈山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01525722-0-/2021-0723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23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岩箐村委会沙戈山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汉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汉庄镇岩箐村委会沙戈山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汉政请〔2021〕39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岩箐村委会沙戈山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
项目法人:汉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聂享耳。
三、项目建设地点
隆阳区汉庄镇岩箐村委会沙戈山自然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硬化村内道路3条,总长84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1.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项目实施年限
2021年-2022年。
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经审核通过并具备相应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