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认领认养的公告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5030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05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和使用,创新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机制,使隆阳区珍贵的文物资源得到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 号) 《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 《保山市文物局关于印发保山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文物发〔2021〕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文物古建筑保存现状与需求,现将可认领认养文物信息公告如下:
一、文物名称:区级保护单位白鹤观
二、简介:白鹤观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太保社区易乐上苑(华庭雅庭)小区内。白鹤观创建年代不详,现存建筑为光绪年间重建,坐西向东,平面布局为三进两院的传统四合院建筑,前殿、中殿、大殿依山就势纵向排列,耳房、厢房齐全。民国年间一些外地皮匠、染匠经常在这里聚会,一度又被称作皮匠会馆、染匠会馆。抗日战争时期,曾在这里兴办“中正中学”,后停办。上世纪六十年代,被用作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保某部队营房。
由于使用年代久远,加之上世纪六十年代曾被用做部队营房使用,房屋门面曾根据当时营房要求进行过较大改造,原有格子门全部被拆除,重新砌筑墙壁门窗。随着营房建设的发展,旧房子也逐步被淘汰拆毁,现仅存前殿、中殿、后殿三幢主体建筑。
前殿兼过厅,为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永保布行和染行客商筹资重建。为三开间抬梁减柱式屋架结构,单檐歇山顶青灰瓦屋面。面阔13.2米,进深10.8米,明间稍宽,两侧间稍窄。台基高大,举架雄伟,建筑气势宏大。
中殿为光绪二年(1876年)永保染行和布行捐资重建。中殿为三开间二层楼房,抬梁减柱式屋架结构,单檐歇山顶青灰瓦屋面建筑。面阔13.2米,进深10.8米,与前殿相同,结构样式亦相仿。
后殿为轩辕殿,现存建筑重建于清光绪戊子年(1888年),为三开间一层殿宇式建筑,抬梁减柱式屋架结构,单檐歇山顶瓦屋面。面阔12.8米,进深10.4米,明间稍宽, 两侧间稍窄。殿内原有轩辕皇帝牌位和白鹤仙子像,门额高悬“人文初祖”大匾(今已不存)。该馆已严重残损,除梁柱外,大部分木构件已经腐朽不堪,屋顶大面积坍塌屋瓦脱落,墙体多处出现裂缝和豁口,属濒危建筑之一。
该会馆为隆阳区境内现存的唯一一处行业性会馆,是民国年间永昌染布行和织布行及外地来永的皮匠行同业人员议事聚会和旅居的地方,也是该行业人员的重要活动场所,是研究保山近代商业和手工业发展的重要实证资料。
1988年由原保山市(今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三、保护利用需求:
(一)认养主体的义务
认养期间,认养主体应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接受文物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力做好文物保护,履行以下义务:
1.文物建筑的保养维修,定期检修检漏、清除杂草、清
理排水系统、做好环境卫生。
2.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根据文物建筑的损坏情况,组
织编制修缮方案、实施修缮保护。
3.文物建筑安全防护,健全安全责任制度,配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文物安全。
4.文物建筑的日常管理,健全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保护管理责任人,建立保护管理档案。
5.文物建筑的内涵挖掘,鼓励收集与文物建筑相关的各类文献资料、图书档案,开展文物建筑与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内涵。
(二)认养主体的权利
认养期间,认养主体具有被认养文物建筑的使用权或经营权,但不得转让其通过认养协议取得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将文物建筑用作以下用途:
1.认养主体的办公场所。
2.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化教育场所,向社会开放。
3.文化旅游、文旅产业的经营场所。
4.乡村的文物建筑作为民宿、农家乐的场所(须遵守文物保护规范)。认养主体未按协议要求履行出资并投工投劳做好文物保护的,文物主管部门有权终止其认养协议中的相关权利;未按协议有效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而致文物遭受损坏的,文物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认养协议,并责令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致文物遭受损坏或文物环境风貌遭受破坏的,由相关执法主体依法调查处理;文物主管部门有权终止认养协议。对积极参与认养活动、文物保护成效显著的认养主体,县(市、区)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希望广大社会个人或企业积极参与文物建筑认养,这不仅是回报社会的义举,更是展示企业社会形象的过程,也更能充分体现民营企业家的责任和担当。我们将主动做好文物建筑认养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作,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工作做好做实,为隆阳文物保护事业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及电话:魏劲媛,段月松0875-3067016
邮箱:lyqwljwbg@163.com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