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0-45整改情况公示(1)

索引号
01525697-3-/2023-030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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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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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01

隆阳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5整改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50-45

问题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隆阳区林草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潞江镇、芒宽乡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验,编号50-45“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止)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