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50-45整改情况公示(1)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3-030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01
隆阳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50—45整改情况公示
反馈问题编号:50-45
问题名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隆阳区林草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潞江镇、芒宽乡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自验,编号50-45“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地位重要,仍需加强管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至3月7日止)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