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开展“林长+检察长”共护青山绿水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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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2022-0729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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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29

隆阳区开展“林长+检察长”共护青山绿水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和制度创新,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的迫切需要。7月27日,隆阳区林草局、隆阳区检察院及水寨乡政府联合开展“林长+检察长”共护青山绿水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采用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进行,重点向群众讲解隆阳区林长制政策知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野生菌食用知识、电信诈骗知识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等,同时,还大力宣传《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森林法》《宪法》《民法典》《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6000余份。

下一步,隆阳区林草局将继续强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始终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同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为全区林草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桑丽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