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草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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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7-3-/2020-111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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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0

区林草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11月9日,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特邀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双桥律师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业、权威、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着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杨律师首先通过解释修改民法典原因开始展开宣讲,接着利用形象、简洁的PPT文本突出重点修改部门内容,最后利用针对性极强的典型案例与民法典条款相结合的方式,把严谨、生硬的法律条款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出来,以案释法,促使普法受众主动思考、分析原因。在宣讲过程中杨律师积极与职工进行互动,对于提出的问题,职工给予积极回答,这种一问一答的宣讲方式获得了现场听众的高度认可和热烈的掌声。宣讲活动结束后还有部分职工就个人比较关心的问题积极向杨律师进行咨询,并得到一一解答。

本次宣讲,将民法典宣传工作落实推进到单位、到人,扩大宣传影响覆盖面,切实将民法典普及到千家万户,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