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系统多举措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野生动物市场管控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97-3-/2020-012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9
隆阳区林业系统多举措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野生动物市场管控工作
全区林业系统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推动。结合全区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认真的开展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管控日常工作。各林业站负责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及人工繁育及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阻断野生动物传播途径,抓好管控工作;区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中队及派出所负责对辖区非法猎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密排查打击;周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编制了《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加强监督检查。现隆阳区共办理野生物养殖证户有127家,正常经营89家,花鸟经营9家,正常经营5家,饭馆经营14家,正常经营10家。总计正常经营养殖104家。为切实抓好全区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及人工繁育及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区林草局、区森林公安局联合成立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案件查办专班及5个工作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活体销售,确保所有饭馆不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禁止外来人员参观野生动物养殖基地。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野生动物繁育。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开展野生动物运输、贩卖、销售的专项整治,对全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进行全面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及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繁育管控工作,自即日起,全面暂停竹鼠、獾、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出县市运输的审批。
四是加强指导检查,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全区林业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的竹鼠、獾、果子狸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农贸市场的检查、时刻关注、了解其区域及周边人员的健康情况。各工作组、林业站、森林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告制度,妥善处置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和疫病发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