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局“三措施”严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 索引号
- 01525697-3-06_B/2017-060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6-05
为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加速推进隆阳生态扶贫攻坚工作,隆阳区林业局党委“三措施”严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纪律。
一是严纪律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隆阳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对不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的工作队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严监督检查。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职在岗情况、林业项目推进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驻村工作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尽心尽力、扶贫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及时予以调整。
三是严考核管理。把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派驻乡镇,并协助做好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为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鼓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队员,一年内不进行提拔使用;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