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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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0-1-/2019-010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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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1-04
隆阳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为精准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 “四好农村路”)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目标,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补齐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所有县道四级以上等级公路达到95%以上,乡道四级以上公路等级达到92%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路长制”覆盖率达100%,农村公路管理率达100%。
(三)农村公路统计里程列养率达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率平均达78%。
(四)符合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通邮率达100%,乡镇(街道)客运站、建制村招呼站点全覆盖,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级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隆阳区 “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一)隆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生荣 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民萱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 长:董大富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曾如德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向前 区财政局局长
何兴有 区林业局局长
杨 帆 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
孔祥瑞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晓平 区农业局局长
万 敏 区环保局局长
聂 爻 区商务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永军 区旅游发展局局长
李军鸿 区供销社主任
杨宗猛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闵雪峰 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局长
万 力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刘存兴 区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处长
涉及农村公路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王彦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存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组织实施工作,检查考核创建工作实效,组织考察学习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促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上级“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精神,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任务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按时提交总结和汇报材料;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对市级授予“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对创建达标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对创建达标的村(社区)给予授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创建经验,不断推进提高“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报道。
(三)成员单位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四好农村路”统筹协调工作,切实组织好行业业务指导,完善创建监督考核制度;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类项目支持。负责对接市邮政管理局做好全区邮政、快递建立、审批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资金的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区林业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林地手续办理及宜林路段绿化优化统筹、指导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农村公路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环保措施,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
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参与客运线路联合勘查工作。
区住建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机化站选址建设规划的审查、审批;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的集镇、村庄规划和建设。
区农业局:负责行业内涉及道路建设统筹规划、项目争取、建设指导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推进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生活物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配送网络建设,做好乡、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统筹规划、项目争取、建设指导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物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
区旅游发展局:结合乡、村旅游发展项目,负责全区旅游公路的统筹规划、项目争取、建设指导,加快全区旅游公路转型升级工作。
区供销社:负责养护模式创新中合作社的建立、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参与人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通报和隐患点排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路域整治、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特别危险路段整治和客运线路联合勘查审批工作。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三关一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做好全区道路运输转型升级工作、客运线路许可、农村客运站点验收,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土局隆阳分局: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机械化养护中心、站点及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审批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四好农村路”方案制定及工作开展,组织开展好“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区级各部门项目支持,全面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
1.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农村公路“网化工程”。以路网结构为基础,对县道和重点乡道,提高技术标准、通行能力和服务功能,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物流业城乡综合交通一体化的需求。重点建设联网路、断头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实施“直过民族”地区、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窄路基路面加宽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经济适用。
2.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农村公路建设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社区)委员会在乡(镇)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3.强化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县道建设规划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乡镇(街道)负责编制。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年初要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强化项目计划管理。
4.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排水等附属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七公开”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保障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100%的目标,确保当年建设计划如期完成;及时开展工程决算及项目审计。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项目业主要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施工企业要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提高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打造安全工程、优质工程。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旅游发展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
1、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坚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稳定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管理装备。每个乡(镇)要配备2-3名专(兼)职路政管理人员,每个行政村要配备1-2名路政协管员,基本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建立乡(镇)路政、运管、安监、交警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群防群治、协管维护管理责任。
2.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建立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使用、谁维护”原则,明确约束条款,强化村民的约束力和参与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受益群众积极性,发挥主动管路、护路的自觉性,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和浓厚氛围;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大路政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它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行为,确保农村公路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消防、救灾、救援等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通行的前提下,依法对农村公路采取限高、限宽措施防止超限车辆驶入,确保农村公路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全区所有乡镇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达100%,基本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三级责任关系的运行机制,各级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完善。
3.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对县道10米、乡道5米、村道3米建筑控制区内未经审批的违章建筑一律取缔清除;加大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整治工作力度,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取缔占道经营、堆放垃圾、砂石材料及非公路标志标牌;加大对公路沿线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占道施工堆放材料、路肩边坡架设埋置管道、挖沟引水、乱停乱放等影响行车行人安全,影响正常交通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开展路田、路宅分家整治,保障农村公路通畅舒适和环境美化。
4.加大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种植。坚持“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由交通运输、林业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快农村公路沿线宜林路段绿化和美化工作,努力打造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5.建立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和社会监督机制。区人民政府将区交通运输局和乡镇(街道)的管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行一路一长,严格路长责任社会监督公示制度,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强化监督指导、严格检查考核。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配合。
(三)养护好
1.全面落实分级养护责任机制。坚持“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养护原则,县道由专业化养护,乡村道由乡镇(街道)通过专业合作社、志愿者协会、家庭或个人承包等多形式,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机制,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和村民要发挥主体作用,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使用、谁维护”的管养原则,健全乡(镇)、村管养机构,并配套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主要考核指标。鼓励各乡镇(街道)创新养护模式,大力培育养护市场,创建符合农村特点的养护体系,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有效降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至2020年完成区级机械化养护中心1个和至少3个机械化养护站建设。
2.加强农村公路的全面养护和常态化管理。 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公路病害的调查评定和处治,对 “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电子档案进行动态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由应急养护向周期性养护转变,加大对预防性养护的投入力度,促进全面养护常态化;实现小修预防养护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日常性养护社会化,养护管理痕迹化、制度化,做到“有路必养,养必达标”。
3.着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考评机制,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加大养护科技手段运用,逐步推广自动化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大中修工程和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年度大中修工程达到养护里程完工率100%,合格率100%。
4.加强养护资金保障。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省交通运输厅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足额配套养护资金,乡级财政需将养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证农村公路养护到位;积极创新投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多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减轻养护资金压力。
5.加强公路安全设施维护。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并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市国土局隆阳分局等单位配合。
(四)运营好
1.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坚持路站协调、客货并举、交邮和交旅融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全区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完善站点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进程,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型。到2020年,全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级(含)以上。
2.统筹协调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和公共交通发展。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由交通、交警、运管、安监、乡镇(街道)等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合审核机制,创造条件提高建制村通客车率。至2020年实现全区建制村通客车、通邮率达100%,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镇村公交、区间公交。
3.优化农村客运服务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优化客运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车辆准入和报废更新,新增农村客运车辆必须满足运营管理要求,确保车况良好和安全运行。
4.发展实惠便捷的货物运输。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建设,支持流通企业将业务延伸至农村,建立城乡一体的物流配送体系和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消费品下乡物流配送渠道 。
5.推进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线路、站点和公共服务场点实施,推进发展“交通+快递”“交通+电商”“交通+邮政”,创新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不断扩大快递下乡覆盖面。至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
6. 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提升改造,推进乡镇客运站场综合服务功能升级改造,完善村与较大的自然村综合服务站、招呼站建设,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项目要将客运站点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至2020年符合条件的乡(镇)及行政村客运站点覆盖率达100%,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站点覆盖率100%。
责任单位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区商务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供销社、区安监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区旅游发展局等单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大决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合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乡镇为主体,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坚持示范创建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旅游路、产业路建设相结合,统筹谋划,多方位融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高质量建养管,打造精品工程,发挥美丽农村路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作用。按照“鼓励先进、先行先试”和“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以点促面,全面推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区每年按标准创建示范乡(镇)1-2个,每个乡镇(街道)按标准至少创建1个示范村,到2020年,全区创建市级示范乡镇不少于3个,平均每个乡镇创建市级示范村达到3个,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三)严格创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村评定工作按照乡镇自评,区级综合考核评审的程序进行。乡镇人民政府经自查,所有申报条件均满足要求的,于每年10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初审意见,连同乡镇人民政府正式申请文件、示范乡(村)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满足基本条件证明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1月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区“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示范乡(镇),给予乡镇综合交通运输目标考核中加分,认定为示范乡(镇)的每个乡镇加5分,同时给予推荐上报市级评定;每个乡镇每年没有示范村创建或创建不达标的,在乡镇综合交通运输目标考核中扣3分。经市级考核认定授牌后如被撤销的,在乡镇综合交通运输目标考核中扣5分。
(四)加强资金筹措。区级养护资金严格按照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补助考核要求,配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按时拨付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和等级提升等因素,逐步增加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补助,认真落实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政策,通过争取发行政府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一事一议”、投工投劳折资、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逐步建立完善养护资金配套长效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区级“以奖代补”资金与绩效考核挂钩制度,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五)加强监督考核。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各乡镇(街道)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四好农村路”命名评价退出机制,对已命名的示范乡、示范村经两年复评不达标的取消命名,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责任人员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四好农村路”宣传计划,以各种社会媒体和网络平台为载体,宣传报道“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提升亮点,推广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隆阳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