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奖励2015年度卫生计生防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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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13_A/2016-04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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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隆政办发〔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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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2015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推进防艾工作,为全区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人口环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卫生计生防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金鸡乡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集体和罗晓丹3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工作先进集体(3个,各奖励2000元)

金鸡乡人民政府  板桥镇人民政府  蒲漂镇人民政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7个,各奖励2000元)

西邑乡人民政府  蒲缥镇人民政府  永昌街道办事处  板桥镇人民政府  汉庄镇人民政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防治艾滋病工作先进集体(10个,各奖励2000元)

永昌街道办事处  兰城街道办事处  丙麻乡人民政府  芒宽乡人民政府  瓦渡乡人民政府  西邑乡人民政府  辛街乡人民政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教育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防治艾滋病工作先进个人(30人,各奖励200元)

罗晓丹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立刚    区委办公室干部

杨红艳    蒲缥镇副镇长

陈洪仕    水寨乡干部

高丽娥    兰城街道干部

赵丽娟    瓦窑镇干部

     瓦马彝族白族乡干部

胡亚丽    杨柳白族彝族乡干部

杨庆芳    河图镇干部

张呈祥    金鸡乡干部

     永昌街道干部

李晓杰    潞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致冰    汉庄镇党委委员

杨晓洁    板桥镇计生办主任

史玉莲    瓦房彝族乡 干部

段继敏    区司法局干部

    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区妇联干部

马会云    区民政局干部

胡劲楠    团区委办公室主任

邹光雄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民警

张如旭    区委宣传部干部

李金玉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干部

金臣玺    区总工会法保部部长

杨兴英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治医师

李园园   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赵军燕   区板桥中心卫生院医师

环绍江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区教育局干部

宋鹏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干部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16年卫生计生防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