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5-0-02_H/2016-01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4-09-09
根据《隆阳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全区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中期情况的审议意见》(隆人发〔2014〕3号)的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为确保全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以下简称“双普法”工作)深入推进落实,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区政府把“双普法”工作列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采取措施,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制发了《关于在全区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通知》,将“双普法”工作纳入全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对全面推进“双普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工作推进的指导思想与原则要求。
二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审核确认了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将执法依据确定为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全过程,确保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人员、服务或管理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推进参与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二)创新宣传方式,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6·25”全国土地日、3月水法宣传周、4月税法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日期节点,组织司法、税务、工商、国土、工青妇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播放广播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制文艺演出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60余场次。
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民生工程,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解答人民群众所提出的法律、法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今年6月26日,由区禁毒办、妇联、团区委牵头组织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主题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防艾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播放宣传录像、发放宣传单、图片展览等形式,向群众展示了毒品危害,普及了禁毒、防艾常识,鼓励大家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活动集警示教育与知识普及于一体,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督导考评,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调整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双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隆阳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每年3月定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月,对上年度已经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进行调阅评查,并根据评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真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将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今年7月份,通过实地检查、电话监督等形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进一步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经费投入
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正在加紧研究增加2015年区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财政预算, 除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普法外,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也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2015年单位年度预算。
一是适当提高经费基数。在确保年度普法经费财政预算足额到位的基础上,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适当逐年增加工作经费基数。
二是加强监督机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监督监管力度,确保普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用普法经费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保证法制宣传特殊时期、特定时段的普法经费足额拨付。
三、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一是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志愿者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开创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打造专门普法队伍。将全区2000余名人民调解员列入法制宣传员队伍,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对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发放法制宣传员工作证件,并实行持证上岗;同时,突出现身说法和案例释法效果,在日常调解纠纷或入户访查中,通过“以案说法”,对当事人双方、家属亲朋、一般群众等都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确保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结合实际开展普法宣传。以村(社区)为主阵地,组织区直有关部门选择一些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在普法内容上,根据区域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地抓好不同人群的普法教育;在普法方式上,积极调动村(社区)中老年文艺队组建成义务法制宣传队,把法律法规知识编排成文艺节目,进一步扩宽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在普法措施上,大力宣传与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权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扎实开展集中宣传。在村(社区)办公地点、广场街头等群众聚集区域,设立法制宣传专栏,粘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在广播、网络等媒体上设立普法专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今年8月,全区18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共设立法制宣传专栏400余块,村(社区)基本达到了村村通小广播。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