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044号提案的续复

索引号
01525685-0-/2021-092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9-20

民盟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行道树种植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一、保山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现状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2号)及《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号)要求,由市级负责编制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年度建设、改造计划;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后移交区政府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风景区、公园、广场和小游园、道路绿化和防护绿地的新建工程。区级负责移交管理的园林、行道树等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目前,保山中心城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主要由区执法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隆阳区不承担城市道路绿化规划、改造和建设工作。《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和老城片区控制性规划中明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公园、广场、停车场、农贸市场)的新建、改(扩)建由市级负责实施,其他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由隆阳区负责实施。老旧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等改造由隆阳区负责实施,小区外的道路、绿化、管线等配套设施改造由市级负责实施。

二、保山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2020年4月至5月,承办单位区执法局在城市绿化日常管理工作中,结合创卫、创文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影响路灯照明、输电线路安全和交通监控的行道树进行了处理;积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和整改,对管理范围内建设路、兰城路、永昌路、上巷街、下巷街、如意巷、兴教路、鹿鸣巷、环卫路、孝感路、新闻路等道路的行道树进行了集中修剪,排除了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城市补绿,对照保山中心城市绿化管护标准,加强管护范围内行道树和绿地日常管护,及时对中心城区缺损园林绿化区域进行补植补种。2021年上半年,乔木补植269 株,灌木补植300株,草坪和地被植物补植约8000平方米,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复检和创建文明城市做好基础工作。

三是推进城市公园建设,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街头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及其它城市公园建设工作,不断增加中心城区绿化量,截至2021年6月底,在城市绿化中增加的绿化植物乔灌草品种约40多种,逐步形成一年四季绿树成荫、街道轮番有花开的城市绿化景观。

三、工作开展中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

由于保山中心城市城镇化发展起步较晚且基础薄弱,城市绿化苗木繁育科研水平较低,为尽快形成较高的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在行道树中大量栽种了生长迅速、树形丰满的小叶榕、高山榕、法桐、水杉、香樟、天竺桂、红花刺桐等树种。城市绿化配置不够合理、城市特色不明显、绿化层次感不强、色彩单调、种植不规范等现象也逐渐显现。加之近年来城市给水紧张,公共绿地灌溉用水得不到解决,影响城区绿化植物正常生长。

结合工作实际,承办单位区执法局针对老城区范围内绿化品质低的问题向市级提出了更换部分行道树树种的工作建议,目前该项工作建议已列为保山中心城市建设下一步工作的储备项目。

在下步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中,为保证各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隆阳区将进一步提高对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水平,积极研究对策,努力做到及时补植、合理修剪,形成整齐美观、疏密有致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力争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城市。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